實體社保卡可以用於退休後的退休工資,也可以作為醫保卡使用,所以社保卡需要收藏。電子社保卡只能作為醫保憑證,不能作為銀行卡憑證。
社保卡可以這樣收:
1,由單位辦理。壹般情況下,單位職工的社保卡由單位集中辦理。從入學之日起三個月內,單位的人事部門還要去社保局領證。參保人的社保卡拿到後,在銀行或定點醫院激活。可以正常使用;
2.個人處理。參保人以個人名義參加社保的,可以向經辦人員咨詢何時何地可以取卡,收到取卡通知後到指定地點領取,激活後即可正常使用;
3.換單位前沒辦卡。如果被保險人在跳槽前未能及時拿到這張保險卡,且原單位已經向社保局提交了自己的名片打印材料,那麽原單位可以幫忙拿到或者去社保局領取。如果社保卡制卡信息是新單位提交的,那麽新單位會收到社保卡。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條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管理。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