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積金貸款還清後,借款人還要辦理落戶手續。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還款卡、借款合同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結清貸款。需要註意的是,只能在每月工作日的8: 30-11: 30之間辦理,不允許在每月扣款日和扣款日後的第壹個工作日辦理。
公積金貸款還款方式:
壹種是壹次性還款方式:是指每年壹次從受托銀行獲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壹次性償還貸款本金,還款後根據剩余貸款本金和還款期限重新核算每月還款額。壹次性還款後,每月還款需求使用的是客戶自有資金,而不是公積金賬戶裏的錢。
另壹種是月還款法:其內容是每月從客戶的公積金賬戶中獲取償還當月貸款本息的方法。如果獲得的公積金額度不夠,客戶也要補足自己的還款額。這種方式不僅可以沖抵公積金貸款本息,還可以沖抵商業貸款本息。
還清公積金後前六個月未使用公積金的,可在提前償還首筆公積金貸款後,立即申請第二筆公積金貸款;落戶時或落戶6個月內已使用公積金的,落戶後必須再等6個月才能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根據國家規定,凡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以所擁有的產權房作為抵押,作為還貸擔保,向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