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浙江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創建於1945年,由著名法學家李浩培教授擔任首任院長。其時,海內外名家雲集,學術淹貫,遐邇爭傳。後來因為院系調整,發展壹度歷經波折,但終能薪火相傳、授業不輟。 1952年,院系調整時,原國立浙江大學成為單壹的理工科大學,在原浙江大學人文社會學科的基礎上組建了杭州大學。1980年原杭州大學重建法律系,劉乃雄、費新民、黃漢升、鄭九浩、馬紹春等教授擔任過法律系的領導,走過了法律系艱難的初創時期。1995年起杭州大學在法律系基礎上成立法學院,由榮獲首屆全國十大青年法學家稱號的胡建渺教授擔任院長兼法律系主任。1996年起,由孫笑俠教授擔任法律系主任。原浙江大學在1994年開始招收國際法專業本科生,並於次年設立國際經濟法系。1998年,合並組建新的浙江大學,1999年7月浙江大學任命孫笑俠教授擔任副院長主持籌建新浙江大學法學院,由原四校近十個相關單位合並組建,下設法律系、政治系與行政學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社會學系(籌)、人口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包括法學、政治學、管理學、社會學、人口學、民族學等多種學科。2000年7月-2004年7月,由李龍教授擔任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由孫笑俠教授擔任副院長。2005年7月起孫笑俠教授擔任常務副院長。 經國家教育部的批準,2006年9月25日,浙江大學校長楊衛教授與光華教育基金會董事長、臺灣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梁先生,簽署了光華教育基金會向浙江大學捐資壹億元人民幣籌建“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協議書;雙方以建設壹所具有國際壹流水準的法學院為***同努力的目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於2007年4月20日正式成立。學科調整後,光華法學院內部為法科單立,其他政治學與社會學學科等歸並到校內的其他相關學院。2007年秋天光華法學院將遷址於景致絕倫、建築典雅的浙江大學之江校區——670畝地的原之江大學百年老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