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繳費基數的驗證
2022年以核定的單位繳費基數和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2022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自願緩繳,2022年繼續繳納。2022年欠繳的,在2022年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基數。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022年上半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自願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人數分為12類,分別為3368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元、65438。
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公司20%,個人8%;
失業保險:公司5%,個人5%;
工傷保險:公司按行業繳費,個人不繳費。
生育保險:公司繳納7%,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公司繳納6%,個人繳納2%。
補充重疾:公司支付17元,個人支付17元。
9月19日,從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近日,呼和浩特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核定呼和浩特市2022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及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2022年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
今年我市職工社會保險大部分繳費基數有所調整。同時,《通知》還明確了基層快遞網點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方面,2022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核定基數上限為2021,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751元的300%,即20253元;
個人繳費核定基數下限為2021年,自治區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751元的60%,即4051元;
職工工資在4051元至20253元之間的,按照職工工資核定個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確定。
2022年,靈活就業人員(包括個體戶、非全日制、新就業形式等)的繳費基數。)核定,為方便參保人員選擇,特核定9個繳費基數:按自治區20265438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0+60%、70%、80%、65438以0元計。
2022年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差異調整2022年9月開始通過信息系統批量調整。
差額調整繳費通知書和差額調整明細將通過呼和浩特市人社組織網上服務大廳推送至參保單位。參保單位可通過本單位網上服務大廳查詢打印差額調整繳費通知單,並可查詢導出差額調整明細。
由於差額調整會影響參保職工的社保關系轉移和退休待遇領取,請各參保單位在繳費前認真核對差額調整明細,確認差額調整的次數和金額,確認後及時繳費,避免滯納金。如有問題,在當前結算月內盡快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窗口檢查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
第六條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