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創業板市場是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風險資本營造壹個正常的退出機制。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二板市場和主板市場的投資對象和風險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況下,二者不會相互影響。而且由於它們內在的聯系,反而會促進主板市場的進壹步發展壯大。對投資者來說,創業板市場的風險要比主板市場高得多。當然,回報可能也會大得多。創業板設立的目的有:為創業公司提供融資渠道。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增加中小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促進企業規範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進入創業板企業的要求: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最近壹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