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報股票和基金持有情況要重點註意:
1、報告日期前壹交易日未了結的在途交易,需要填報。
2、股票為親屬或他人用本人、配偶、***同生活的子女身份證開戶購買或實際操作的,需要填報。
3、配偶婚前或再婚配偶婚前的股票,需要填報。
4、通過證券公司、銀行、互聯網、手機APP等各種方式購買的基金或金融理財產品中屬於基金的;或以有息存款的名義吸引客戶,但實際為基金的,需要填報。
5、金融理財產品不能確定是否為基金的,需要填報在“個人認為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中。
6、證券公司推出的各種形式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客戶簽訂集合資產管理合同,將客戶資產交由具備資格的商業銀行或者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進行托管,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比如,“**證券智遠天添利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現金管家貨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天利寶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證券現金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這類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屬於基金,需要填報。
7、股票賬戶余額自動轉購的基金產品,如“**紫金天天發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等,需要填報。為避免遺漏,可將股票賬戶可用資金余額填在備註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