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者需要了解交易所的貴金屬現貨延期交收交易業務具有低保證金和高杠桿比例的投資特點,可能導致快速的盈利或虧損。若建倉的方向與行情的波動相反,會造成較大的虧損,根據虧損的程度,投資者必須有條件滿足隨時追加保證金的要求,否則其持倉將會被強行平倉,投資者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交易系統以倫敦貴金屬現貨市場價格為基礎,綜合國內貴金屬市場價格及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兌美元基準匯率,連續報出交易所貴金屬現貨的人民幣中間指導價。該價格可能會與其他途徑的報價存在微弱的差距,交易系統並不能保證上述交易價格與其他市場保持完全的壹致性。
3、投資者在交易系統內,通過網上終端所提交的市價單壹經成交,即不可撤銷,投資者必須接受這種方式可能帶來的風險。
4、投資者通過會員以電話的方式下市價單,壹經會員交易部報價確認成交後,即不可撤銷或撤回,投資者必須接受此種報單方式有可能帶來的風險。
5、交易所、會員及其工作人員不會對投資者作出獲利保證,並且不會與投資者分享收益或***擔風險。投資者應 知曉針對貴金屬現貨延期交收交易業務的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虧損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
6、投資者的成交單據必須建立在自主決定的基礎之上。交易所、會員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投資者參考,不構成任何要約或承諾。
7、在電話以及電子交易的過程中,有可能出現偶然性的明顯的錯誤報價,交易所可能事後會對錯價及錯價產生的盈虧作出糾正,由此而可能造成的交易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任何因交易所不能夠控制的原因,包括地震、水災、火災、暴動、罷工、戰爭、政府管制、 國際或國內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電、技術故障、電子故障等其他無法預測和防範的不可抗力 事件,都有可能會對投資者的交易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