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慢性病救助政策如下:
起付標準:
(1)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起慢性病付標準為200元。定點專科醫院中的壹級醫院慢性病起付標準為200元,二級醫院起慢性病付標準為400元。在起付標準以上、門診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按比例報銷,門診統籌基金支付50%。
(2)患有兩種或兩種以上門診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確定年支付限額,在此基礎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額增加200元。
(3)門診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間不能同時享受門診醫療待遇,核算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時,門診醫療費用與住院醫療費用合並計算。
(4)門診特殊疾病醫療待遇按住院標準執行,壹個參保年度內只計算壹次起付線,起付標準按照就診醫院級別標準執行。
慢性病補助對象:
包括包括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人;靈活就業的個體參保人均可享受慢性病補助。
慢性病補助標準2018年慢性病補助標準
類型病種補助標準
在職職工退休(職)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及70歲以上退休人員
Ⅰ類1、高血壓Ⅱ期、高血壓Ⅲ期起付標準:1200元起付標準:1000元起付標準:800元2、冠心病(心絞痛、心肌梗塞)補助比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70%
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60%
最高補助限額:2000元補助比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85%
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75%
最高補助限額:3000元補助比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95%
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85%
最高補助限額:3500元
3、糖尿病Ⅰ型、糖尿病Ⅱ型
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
5、慢性丙型肝炎
6、肝硬化失代償
7、腦梗塞、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恢復期及後遺癥期
8、帕金森病、帕金森氏綜合癥
9、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肺心病
10、支氣管哮喘
11、活動性肺結核
12、慢性腎炎、慢性腎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療)
13、類風濕性關節炎
14、強直性脊柱炎
15、硬皮病/系統性硬化癥
16、白塞氏病
17、血友病
18、重癥肌無力
19、多發性硬化
20、自身免疫性肝炎
21、真性紅細胞增多癥
22、多發性肌炎/皮肌炎
23、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癥
Ⅱ類24、系統性紅斑狼瘡起付標準和補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補助限額為10000元起付標準和補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補助限額為10000元起付標準和補助比例同上,但最高補助限額為10000元25、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26、顱內良性腫瘤
同時患有兩種及兩種(以序號病種為準)以上慢性病起付標準和補助比例同上,在原最高補助限額基礎上增加1000元
擴展資料:
慢性病補助報銷辦理流程:
辦理程序:憑區(縣)級以上(含區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檢查、化驗報告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資料,向農醫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門診大病(慢性病)審批表,辦理相關手續。
經審核同意後,核準納入統籌基金補償範圍。有效期為壹年,來年需重新申請審批。
消費者也可用住院病歷的復印件(住院首頁等)、門診病歷、搶救病歷的復印件及診斷證明書復印件前往當地經辦機構辦理。辦理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認真填寫門診慢性病補助申請鑒定表(壹式兩份),並加蓋公司社保部公章;
2、提供以上資料均為二級以上醫院近兩年的醫療資料;
3、每年1、4、7、10月的1-5號收受門診慢性病補助申報資料,其余時間不受理申請業務;
4、住院診斷證明書的第壹診斷必須是本人所申請慢性病的病種。
需要準備的申報材料:
醫院診斷證明書(需註明有上述至少壹項並發癥)及相關病歷,醫院檢查報告單(以上材料由醫院出具)
戶口本,身份證,新農合醫療證及壹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以上材料由本人出具)
壹、農村合作醫療能報銷的費用
1、床位費(鄉鎮衛生院最高12元/天,市級及市級以上醫療機構最高15元/天);
2、藥品費(藥品使用範圍執行省規定的藥物目錄);
3、檢查費(檢查、化驗等,限額600元);
4、治療費(300元以內按實結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納入報銷範圍);
5、手術費(按規定收費標準執行);
6、輸血費(手術或搶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額500元);
7、材料費(每次住院最高限額2000元);
8、各種腫瘤患者的放、化療及腎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門診費用,視同住院費用進行補償。特別註意:
1、剔除不可報銷費用後,可報費用根據就診醫療機構級別的不同相應打折:市鄉鎮衛生院100%,本市市級醫院90%,市外80%,無轉診證明60%。
2、折後費用實行分段按比例結算:4000元以內報銷45%;4001-8000元報銷55%;8001-12000元報銷65%;12001-20000元報銷 75%;20000元以上報銷80%。每人每年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3萬元。
參考資料:
新華網-南昌出臺政策 提高門診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額
人民網-朝陽推進慢性病救助等健康扶貧四項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