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屬的獨立事業單位,不以營利為目的。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執行統壹的規章制度,進行統壹核算。
不交公積金的影響是,對於想貸款買房的人來說,如果交了住房公積金,走公積金貸款利息低。貸款利息低,會給生活帶來便利,解決利息帶來的經濟困擾。不買房,不交公積金沒關系,全款買房也沒關系。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它具有普遍性、強制性、福利性和可回收性。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個人繳存由單位代扣後,與單位繳存壹並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規定不間斷繳納,除職工退休或其他規定情形外,不得暫停或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制定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查批準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