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通快遞損壞賠償標準:
1、托運人可根據交寄快件物品的重要性、易損性等,自主選擇保價或不保價快遞服務品種。
2、如托運人對交寄快件物品選擇不進行保價,則雙方確認交寄快件物品實際價值不超過其支付的快遞費用5倍。
3、選擇不保價服務品種的,如交寄物件物品毀損滅失,按照雙方在快遞詳情單上的約定進行賠償,如雙方沒有約定,按照最高賠償標準不超過托運人已支付快遞費用的5倍賠償。
4、選擇保價服務品種的,雙方確認交寄快件物品實際價值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若快件物品毀損滅失的,則按實際損失賠償;保價費按照所保價快件物品價值的百分之壹計收。
5、托運人在向快遞服務單位辦理保價手續時,應當向快遞服務單位交付能夠證明快件物品價值的有效憑證,經快遞服務單位的查驗確認,取得快遞服務單位開具並蓋有公章戳記的保價單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郵政法》
第十五條 郵政企業應當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
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機要通信、國家規定報刊的發行,以及義務兵平常信函、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免費寄遞等特殊服務業務。
未經郵政管理部門批準,郵政企業不得停止辦理或者限制辦理前兩款規定的業務;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時停止辦理或者限制辦理的,郵政企業應當及時公告,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郵政普遍服務標準,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制定。
第十六條 國家對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特殊服務給予補貼,並加強對補貼資金使用的監督。
第十七條 國家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施行。
第十八條 郵政企業的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與競爭性業務應當分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