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早期在印度的殖民掠奪(1600 ~ 1757)葡萄牙人購買印度香料,銷往西方,獲利豐厚。其次是荷蘭。1600 65438+2月31、英國為了與荷蘭商人競爭,成立了英屬東印度公司。1623年,英國和荷蘭達成默契:荷蘭壟斷東印度群島,英國壟斷印度次大陸。
英國東印度公司在1609年續租時,獲得了五項特權:奪取土地鑄幣、建城養兵、訂立盟約、宣戰講和、審理刑事和民事案件。後來,東印度公司的中心從西海岸轉移到了孟加拉國。這壹時期,東印度公司的活動主要是為政權的建立準備條件。1765年,東印度公司獲得孟加拉、比哈爾和奧裏薩的收稅權,稱霸孟加拉。公司直接掌握了財權和軍權,間接掌握了行政權。
英國工業革命開始後,工業資本家試圖控制印度,以便英國工業產品能暢銷印度各地。因此,18年末和19年初也是英國在印度擴張領土最突出的時期。55年來(1763 ~ 1818),英國直接在印度進行了30次吞並土地的戰爭。52年(1766 ~ 1818),英國與印度地方政府簽訂了23個割讓條約。50年(1765 ~ 1815)解決了其他歐洲國家在印度的大部分據點。
1818年6月,馬拉的力量下降。拉賈斯坦邦、中國、印度和卡蒂亞瓦半島的壹些領導人都承認英國的主權。除了旁遮普和信德,英國已經控制了整個印度,印度成了大英印度帝國。1818之後的殖民統治基本處於政權鞏固期,但也有兩次高潮合並。信德省(1843)和旁遮普省(1849)最先被吞並,英國殖民領地達到自然邊界,阻止俄國南下。
另壹批被吞並的吐蕃是貝拉爾(1853)和奧德(1856)。貝拉爾是原棉的理想供應商,奧德是英國棉織品的理想市場。英國以“喪失權利”原則吞並了薩塔拉(1848)、那格浦爾(1853)、占西(1854)。合並的最後階段造成了1857年的印度民族起義。經過這次大起義,英國正式結束了名存實亡的莫臥兒王朝,也結束了東印度公司。英國女王在1858年頒布的聖旨開辟了新的統治方式。
英國政府直接統治印度(1858 ~ 1947)。1858之後,英國政府直接統治印度。印度的最高機關是印度政府。印度政府由印度總督及其執行委員會組成。印度總督被稱為參事會總督,也稱為副國王,由英王任命,任期5年。總督執行委員會由六名成員組成,任期五年,他們也由英王任命。外交部長兼任總督,其他各部由執行委員會分配。立法工作由執委會擴大會議執行。擴大會議成員包括在職官員、特邀人士和當選人士。印度劃分為13個省,其中5個省是孟加拉、孟買、馬德拉斯、旁遮普和聯合省。省內有級別,級別差距很大。馬德拉斯和孟買的州長及其執行成員由英國國王任命。印度大約有700個土著邦。僅有的幾個大邦是海得拉巴、邁索爾、巴羅達、“克什米爾和查謨”。英國對土邦有嚴格的監管制度,禁止國內外結盟。
英國對印度的殖民掠奪和剝削1702 ~ 1813英國東印度公司通過貿易、直接掠奪、在查明達永久設立商業駐地等方式對印度進行掠奪和剝削。19世紀中期,土地稅約占東印度公司總收入的2/3。
隨著英國工業革命的完成和工業資產階級的壯大,英國議會於1813年取消了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貿易壟斷權。此後,印度逐漸成為英國的商品市場和原材料產地。1833年,英國議會做出決定,允許英國人在印度經營種植園。這是英國直接把印度變成其原料產地的開始。從19世紀中葉開始,英國資本開始輸入印度。19世紀後期,英國在印度的投資主要限於鐵路、水利和種植園。其中以鐵路為主(1848起)。第壹次世界大戰後,英國資本大量進入印度工業部門。由於印度成為英國的商品市場、原材料產地和投資地,印度的大量財富流入英國。史書稱之為“財富外流”。
印度資產階級的形成和發展自19世紀中葉以來,印度就開始發展民族工業(主要是紡織業。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第壹批工業資產階級在西印度的孟買和艾哈邁達巴德形成。20世紀30年代末,印度形成了第壹個國家資本壟斷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