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
壹、學生和兒童(低於654.38+0.8萬元):
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壹級醫院報銷比例65%。
二、70歲以上老年人(654.38+萬元):
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壹級醫院報銷比例65%。
三、其他城鎮居民(654.38+萬元):
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壹級醫院報銷比例60%。
醫保可以異地使用,但是這樣的醫保報銷審核比較復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人士表示,不同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導致各地的醫療消費水平和醫療保險政策也不同。比如不同地方的藥品三大目錄(藥品目錄、診療目錄、醫療服務設施)不壹致,醫保賬戶支付比例、住院報銷比例也不壹樣。這就導致異地醫保報銷審核更加復雜。目前,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主要是長期出差人員和與子女同住的退休職工。他們異地就醫時,需要在當地醫保定點醫院開具轉診證明,由患者先行墊付醫療費用,然後憑票據回當地醫保部門報銷;如果所在城市有異地審計機構和人員,必須由審計人員初審簽字後才能報銷。
法律依據
《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醫療保障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第十六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五)身體素質、保健消費、健康檢查;
(六)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
當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時,經法定程序可以臨時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不予支付範圍。
第十七條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按照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