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開發區管委會的捐款,不骸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問題二:公益捐贈如何做賬 捐贈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實施條例將於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明確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的範圍和條件。
關於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老稅法對內資企業采取在比例內扣除的辦法(應納稅所得額的3%以內),對外資企業沒有比例限制。為統壹內、外資企業稅負,企業所得稅法第浮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為增強企業所得稅法的可操作性,實施條例對公益性捐贈作了界定: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 *** 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問題三:公司的公益性捐贈怎麽做賬 郵政局購買賀卡不屬於公益捐贈,屬於營業外支出,是否能稅前列支,由當地稅務部門掌握。公益捐贈是指國家民政部指定的接收捐贈單位或組織,其互的公益捐贈壹律不得稅前列支。
問題四:慈善捐款會計怎麽進行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
1.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壹條、五十二條和五十三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準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壹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搐上人民 *** 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壹)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余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則在匯算清繳時做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問題五:公司捐贈出去實物(大金額)怎樣做賬 妳說的這種情況屬於無償捐贈,無論捐贈出去的是自產的貨物還是之前購買的貨物,稅法上認為是視同銷售,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希望回答對妳有幫助,謝謝!
問題六:捐款如何做賬 1。單位向災區捐款,不是向紅十字會捐款,而是先捐到地方 *** 的,沒有發票,只有收據,如何做賬呢? 可以根據收據入賬借:營業外支出--災區捐款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單位的捐款中有壹部分是員工捐的,單位統壹收齊,再加上單位捐的部分,向當地府捐的,如何做賬呢? (1)收到職工個人捐款借:現金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災區捐款(2)上交時借:營業外支出 (單位捐款)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災區捐款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問題七:捐款怎麽做帳? 借:營業外支出20000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20000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除以外的捐贈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妳的捐款不屬於公益性捐贈,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在年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營業外支出捐贈部分20000元要調贈應稅所得額,補交企業所得稅。
問題八:公司捐給慈善機構的商品怎麽入賬啊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
二條第(壹)條規定,“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和外購的原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有價證券(商業企業包括外購商品)用於捐贈,應分解為按公允價值視同對外銷售和捐贈兩項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企業對外捐贈,除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外,壹律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對外捐贈現金,要看接受捐贈的對象是誰?如前所述,企業捐贈現 金的受贈者為通過中國境內的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教育、民政等公益事業和遭受 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直接列支於“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賬戶。由於納稅人超過部分則不得在稅前扣除。所以,這就存在年末計算調整問題。現舉例說明如下。
1.甲公司開出現金支票壹張,款項50000元。捐贈給希望工程。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5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
2.年末,甲公司利潤總額為500000元。假設不存在其他時間性差異和永久性差異。
(1)調整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500000+50000=550000(元)
(2)計算法定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扣除額:
法定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扣除額=550000×3%=16500(元)
(3)將調整後所得額減去法定公益性、救濟性捐贈扣除額,計算實際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550000-16500=533500(元)
(4)按33%計算交納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533500×33%=165053(元)
借:所得稅165053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165053
按照稅法規定,納稅企業直接向受贈人(或非公益性單位)進行的捐贈,同樣列支於“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賬戶,但不予扣除。在期末計算所得稅時,直接將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壹並計算交納所得稅
問題九:捐贈支出如何做分錄呀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現金(銀行存款等)
捐贈支出如果不是通過捐贈機構,所得稅不能抵減。
捐贈支出是企業對外捐贈的各種財產的價值。
非營利組織在提供捐贈時,應在提供捐贈或作出無條件捐贈承諾的期間確認為費用,並同時減少資產或增加負債,其具體處理主要取決於利益給予的形式。例如,為銷售而持有的存貨捐贈應確認為存貨減少及捐贈費用的增加,而無條件捐贈承諾給予現金則應確認為應付賬款及捐贈費用。捐贈費用應以捐贈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或者,如果捐贈是以債務豁免或承擔債務形式提供的,則該捐贈應以負債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對於條件捐贈承諾和“條件”捐贈,只有在合格性要求滿足後,才能確認捐贈費用,其處理方法與捐贈收入相對應,這裏不再贅述。
問題十:企業發生的慈善捐款怎麽記帳 借 營業外支出 貸 銀行存款 或者現金
最好通過慈善機構走 能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