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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註冊制落地時間

全面註冊制落地時間是2021年。

註冊制,即證券市場的證券發行註冊制,是公司發行證券上市的制度,其區別於核準制。

特征是快進快出,在註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註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即降低上市門檻;同時配套有中介機構即券商對預備上市公司的考查,及時對作弊中介商加強處罰;並配套有降低退市門檻的規則。

而核準制手續多,上市和退市的條件都多,例如阿裏巴巴、京東、拼多多等優質的新興企業難以在國內上市、只能去境外上市,而壹些業績惡劣的上市公司退市過程很長。

核準制改變為註冊制,會導致市場生態出現重大變化,優質企業容易上市而劣質企業容易退市,退市則高位套牢的資金無法期望於下個牛市去解套,因此對散戶的能力要求提高了,會淘汰部分散戶而擴大機構資金和基金公司在市場的規模。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采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保薦人。

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範運作。

保薦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