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指出,債權人將債權轉化為股權或者是為了優化企業的股權結構改善企業經營,以減緩當期的利息收入換取未來企業價值提升的結果,或者是為了獲取企業重組中的更大話語權,最大限度地減少財務損失。債轉股無論是哪種情況,對於被處置企業而言都不是免費的午餐,都是以出讓控制權為代價換取重生或平穩的市場退出。
鐘汶權告訴《第壹財經日報》,對於部分債務過高而無法持續的企業,如果其仍存在盈利能力,通過債轉股進行債務減免不失為良策。“例如此前企業做了大型並購,但並不十分成功,鑒於企業本身盈利能力並無問題,就可以通過債轉股進行大量債權回收,使企業恢復正常經營。”不過,當前部分中國企業的處境並非如此。如果企業存在管理上的問題,例如需要精簡人員,或有國有企業存在激勵機制的問題,需要更換管理層,從新整頓公司。如此壹來,因債轉股而進駐企業的銀行債權人或許無法勝任這壹角色。
鐘汶權表示,銀行扮演的角色可以是財務顧問,幫助企業優化財務結構、提供資金鏈,但涉及具體企業管理上的變更只有特定行業的專業人士才能從事。以鋼鐵企業為例,銀行債權人可能從未有過具體管理鋼鐵企業的經驗。此外,銀行最終要實現股權退出,銀行的角色又要變成私募投資者,這方面往往也不是銀行的專長。此外,從控制董事會到作出變更往往要耗費很長時間。
此外,吳曉靈也指出,目前中國主要的銀行都已是上市公司,銀行不僅要對國有股東負責,更要對資本市場的中外股東負責,所有重大事項要對外披露,因而當前的債轉股如果涉及到銀行債務必須用市場化的方式處置,堅持公平交易的原則。同時她也建議由銀行設立資產管理公司,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運用社會資金完成對非金融企業的股權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