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是財政層面的新規。後來有了對並購VIE模式的處罰。現在這壹次,是市場局。關於商業壟斷的“二選壹”,頗有既視感。事實上,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被要求配合調查是常有的事。查聯系方式和註冊地址是否真實是常規操作,查稅查賬也是常規操作。但是,任何經營企業多年的人都會遇到。但是,好像每次對阿裏巴巴的調查都是來勢洶洶,看起來大到嚇死人。由於新聞沒有告訴我們具體的情況,鑒於我們正在調查,不能透露任何定性和結論性的信息,我們只能大膽猜測。
選壹個,應該是商家在主流平臺上只能選壹個店鋪,選JD.COM/Pinduoduo.就不能選淘寶阿裏說這是正常的市場行為,良幣驅逐劣幣。言下之意,阿裏的平臺是良幣,其他平臺是劣幣...論霸淩,不扶墻,只服阿裏。
其實仔細想想,生活中這樣的行為還真不少。
以上操作本質上都是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和流量優勢排擠其他競爭對手,形成強者恒強的發展態勢。頭越來越重,腰永遠起不來了,要被壓垮了。最終將被迫黯然離場,只剩下壹家主導公司或幾家主導公司,將定價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或形成價格聯盟,共享壟斷優勢。
這顯然對消費者不利,也違背了經濟發展的初衷。(對於熱衷於各種平臺比價的我來說,生活中該少多少樂趣啊!)
從經濟學的角度,簡單做個科普和類比。從競爭格局來看,某個行業、某個市場有四種類型:完全競爭、壟斷競爭、寡頭壟斷、完全壟斷。忽略無聊的概念、術語和模型,例如:
在第壹種完全競爭的格局下,供應商不會有超額利潤,所以大家樂於看到的格局是第二種壟斷競爭。各種電商平臺會把自己的優勢在自己的垂直細分領域做大做強,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電商有利潤,有動力叠代更新。壹旦到了寡頭壟斷階段,情況就不容樂觀了。消費者和商家都是弱勢群體,依附於電商平臺,完全沒有議價能力。收益大部分被平臺拿走。平臺沒有競爭壓力,已經大到不能倒,也不會推出更新的服務和叠代的模式,降低了消費者的效用。
因此,對壟斷進行幹預是必要和迫切的。眼看著這個行業只剩下幾個巨頭,憑借壹個獨特的創意壹炮而紅的案例壹去不復返了,這與全民創新創業的初衷背道而馳。
無論如何,阿裏系的很多應用已經改變了我們的生活,希望它能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