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實行註冊制後如何申購新股?
1符合新股申購條件:申請權限開放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日均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5438+萬元。參與證券交易超過24個月。符合持有市值要求,即持有深圳市場無限售條件股份和無限售條件存托憑證的總市值超過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
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後,創業板股票的個人投資者可以繼續參與經批準的創業板股票交易。但普通股票投資者若想參與註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的發行、申購和交易,應重新簽署新版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3計算認購金額,根據網上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網上認購金額。每5000元市值可以申購壹個單位,5000元以下的部分不計入申購上限。同時,每只新股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為500股或其整數倍。
及時支付,網上投資者提交創業板新股網上申購委托時無需支付申購資金。新股申購成功後,投資者應根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結算義務,確保賬戶有足夠資金在T+2日申購新股。
交易制度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變化:壹是提高市場活躍度,將創業板股票的限制比例由10%提高到20%;二是創業板新股上市前五天不設漲跌幅限制,設立價格穩定機制;三是推出盤後定價交易,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豐富市場流動性管理手段,滿足投資者交易需求。四是促進多空平衡,完善金融壹體化體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