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有規定的關於輸血費用是否屬於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有以下規定:
1、參保人員2113使用血液及蛋白類制品,符合以下適應癥規定的,可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血液:急救、搶救可使用血液。
(2)人血白蛋白:肝硬化、腎病綜合癥及嚴重的燒傷、燙傷5261等引起的血漿蛋白下降,呼吸衰竭使用人工呼吸機、嚴重肺水腫及大部肝切除等,血漿白蛋白低於3g/d1者可以使用人血白蛋白。使用人血白蛋白須4102提供使用前5日內血漿蛋白檢查報告。
(3)免疫球1653蛋白:先天或後天性免疫球蛋白低下癥伴嚴重感染者(需附6個月風免疫球蛋白檢查報告)及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以其它治療無效且血小板低於20,並嚴重回出血危及生命或需急診手術治療者。
2、單位完成年度輸血指標的,參保病人急救搶救輸血使用平價血的費用,由醫保統籌基金給予支付;單位未完成年度輸血指標的,其職工使用高價血,醫保統籌基金只支付平價血的費用,超出答平價血的費用,由參保人員個人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