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病人可以選擇刷醫保卡,但不是報銷,而是從醫保卡裏的錢裏扣。醫保分兩個賬戶,個人賬戶,醫保卡反映的錢可以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的支付和住院費用自付部分的支付。統籌賬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賬戶支付。
門診服務流程:
1,分診。
治療程序首先是分診,醫院門診部要配備服務人員做好分診工作,幫助患者選擇正確的科室,及時發現傳染病患者,防止門診內部交叉感染,提高門診工作效率和質量。
2.註冊。
門診病人看病必須掛號;所有初診患者都要建立新的病歷;也可以實行普通門診、專科門診、分科、按時間順序分階段掛號。
3.在等醫生。
掛號後,患者會去相應的門診等待;門診護士要維護候診室秩序,告知患者候診順序,安排患者依次就診,並進行測量視力等必要的檢查;對病情重、急的患者及時給予優先照顧,解答患者提出的相關問題,對需要特殊檢查或轉其他科室的患者給予指導和幫助,對疑似傳染病患者及時采取措施,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保持門診環境有序、安靜、衛生。
4.看醫生。
門診護士按照掛號順序依次將患者分配到診室,保護患者的隱私權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就診時必須註意的。診所要求每個醫生壹次只能看壹個病人,其他病人不得入內。病情嚴重或描述病史有困難者,可允許在陪同下進入。
醫生在接診病人前和治療每個門診病人後都要洗手;耐心聽取患者病史並認真查體,必要時做相應化驗和特殊檢查;醫生根據病情和檢查做出初步診斷;應認真書寫門診病歷,做到簡明、清晰、規範、完整;醫生應當向患者明確、如實說明治療意見,在征得患者同意後方可進行治療(包括手術),也可以向藥店開藥或從藥店購藥;
醫生對疾病的診斷有疑問,可要求患者復診,或請上級醫生會診,或討論疑難病例,直至轉專業、轉院;
凡病情復雜或嚴重,門診難以作出有效治療的,應收治入院;凡需出具疾病診斷證明的,應由門診部統壹蓋章,以維護診斷證明的嚴肅性。
5、醫務處檢查和治療。
需要進行實驗室檢查、放射超聲影像檢查、電生理檢查、眼部熒光血管造影、OCT、門診小手術、註射、清創換藥、理療、針灸等檢查和治療時,醫生必須出具檢查或治療申請表。2.醫生應指導檢查或治療前的準備和註意事項,對要預約掛號者進行說明,並告知上述檢查單的報告單出具時間、取檢查單的地點和程序等。
6.吃藥。
門診醫生必須嚴格執行處方制度,處方內容完整,字跡正確清晰,不允許塗改(有塗改的地方醫生要在塗改處簽字);藥劑科不得擅自修改處方,所有毒性、麻醉、劇限藥品處方嚴格按照《毒性、劇限藥品管理制度》和《麻醉藥管理辦法》執行。門診醫生應當告知患者處方藥物的內容和用途;配藥前,藥劑科應仔細核對,並向患者說明用法和註意事項。
7.出院,留院觀察,入院或轉院。
經過診斷和治療後,大部分患者服藥後出院回家。但如果病情較重或診斷不明,需要進壹步觀察,他們可以根據病情程序和病床情況,作出轉入門診觀察室觀察或住院的決定,開具住院通知書,辦理入院手續;對轉院治療的,要出具轉診意見,提出轉到哪家醫院的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