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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縣經濟概況

尤溪縣建縣前叫窯洞區,建縣後逐漸發展起來。到了宋代,經濟文化逐漸發展,列為商縣。元朝號稱“閩中尼山”;明初,礦冶、地丁重稅,爆發了蔣福成、鄭領導的農民起義。之後停止煉銀,設大田縣。明清時期,手工業、商業、文化教育發達。然而,這個縣的封建王朝的官員並沒有為當地經濟資源的發展做出任何重大貢獻。民國初年,土匪作亂,軍閥混戰,社會動蕩,各行各業衰敗。抗日戰爭時期,閩江口被日軍封鎖,本縣木材、自制紙張等農林產品出口和外國食品進口受阻,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加強反動統治,中國生產者黨在本縣的革命活動遭到破壞和鎮壓。當時政府苛捐雜稅,貨幣貶值,金融動蕩,農林工業停滯萎縮,民生蕭條。

解放後,在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下,社會主義建設發展很快,但也出現過錯誤和挫折。1950 ~ 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經過剿匪和土地所有制改革,解放了生產力,工農業總產值(按1980不變價格計算)年均增加389.44萬元;第壹個五年計劃時期1953至1957,完成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平均每年增加469.6萬元;從1958到1962的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大躍進”和“* * *”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年均僅增加247.02萬元;從1963到1965,實行國民經濟“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年均增長8.23438+00438+00000元;“文革”十年(第三、第四個五年計劃時期),前五年年均增長僅為160.29萬元,後五年年均增長為6376438+0200元;“文革”運動以1976結束,1978年召開十壹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使五五期間工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821.94萬元;從1981到1985的六五期間,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年均增長躍升到1537900元。1985年全縣工農業總產值22488.68萬元,比1950年增長8.6倍。國家和個人收入倍增,縣預算內財政收入從1953年的70.4萬元增加到1985年的2060.44萬元,年均增長9%;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958年的85元增加到1985年的439元,增長了4倍多;全縣職工人均年工資收入從1957年的529元增加到1985元,增長了近壹倍。城鄉居民儲蓄年末余額從1951的3.2萬元上升到1985的371400元,增長了1160倍。城鄉居民的消費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壹些中高檔商品相當暢銷。居住條件有了很大改善,大多數農村地區的農民都建起了高質量的新房。

2012年,全縣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3969億元,比2011增長14.3%。其中,第壹產業增加值39.22億元,增長3.9%;第二產業增加值60.77億元,增長25.7%;第三產業增加值39.7億元,增長7.9%。從三次產業的貢獻率和帶動力來看,第壹產業貢獻率為7.8%,拉動GDP增長1.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貢獻率為76.7%,拉動GDP增長11.0個百分點;第三產業貢獻率為15.5%,拉動GDP增長2.2個百分點。從三次產業比重來看,第壹產業增加值占全縣GDP的28.1%,第二產業增加值占43.5%,第三產業增加值占28.4%。

2012年,可比口徑實際利用外資3965438美元+0.6百萬美元,比上年增長1.8%;驗資後實際利用外資654.38+00.46萬美元,比上年增長654.38+00.1%。全年外貿進出口總額13082萬美元,其中外貿進口2715萬美元,比上年增長8.8%,外貿出口1367萬美元,比上年增長72.6%。

2012年,公共財政總收入90782萬元,比上年增長19.2%。其中,中央財政收入31626萬元,增長10.6%;地方政府財政收入591.56億元,增長24.3%。全縣公共支出148485萬元,比上年增長18.7%。其中,教育支出43648萬元,農林水利事務支出25545萬元,壹般公共服務支出20578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61213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30萬元。本基金預算支出為654.38+034.327萬元,比上年增加654.38+001.3%。全縣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80.94億元,比上年增長20.5%,其中人民幣個人儲蓄存款余額55.24億元,增長25.5%。本外幣貸款余額75.64億元,比上年增長65.438+05.5%。尤溪縣屬於中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日照、降雨、土地、勞動力充足。這些都為農業生產和多種經營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解放前,該縣長期受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縛,交通不便,耕作技術落後,管理單壹,生產發展緩慢。水稻壹直是主要作物,其次是紅薯和少量的麥、麻、茶果;畜禽養殖以豬為首,還有雞、鴨、兔、牛、羊。農業生產力低下,自然災害發生時,農作物歉收,無法收成。民國時期,糧食匱乏,農民生活貧困,很多人逃到外地謀生。

新中國成立後,尤溪縣通過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解放了生產力。同時,逐步加強耕作技術指導,農業生產效率得到迅速提高。1953年,全縣糧食總產量比1949年增長43.63%,開始向國家提供商品糧,結束了本縣糧食短缺的歷史。從1956,全縣糧食總產量比1950增長47.3%,年均增長6.67%,提供商品糧525.5萬公斤;農業總產值(1980不變價,下同)比1950增長76.6%,年增長10%。

1958 10全縣農村人民公社化後,“* * *風”吹來,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再加上自然災害,糧食連續三年歉收,農民收入減少,生活困難。65438年至0962年,全面貫徹《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第六十條),糾正了農村工作中的壹些“左”的錯誤,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同時推廣良種,飼養母豬,開展多種經營,生產有了壹定的發展。

“文革”開始後,批判所謂資本主義復辟,限制農民多種經營,農業生產再次遭到破壞。1970後,建設農業基礎設施,進行水稻“三改三擴”,雖然糧食產量大幅增加;而基礎設施投入過大,忽視多種經營,導致經濟效益低下,農民生活改善不大。

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開始全面認真地糾正“文革”中和以前的“左”傾錯誤,進行農業經濟體制改革,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貫徹“決不放松糧食生產,積極發展多種經營”的方針;推廣雜交水稻、柑橘上山、豬人工授精等科技成果,增加動力機械和化肥,農業生產全面發展。1985年,全縣糧食總產量172786千公斤,比1978增長28.45%,比1950增長3.2倍。全縣銷售國家商品糧3039萬公斤,成為全省商品糧基地縣。水果、茶葉、淡水魚、大豆、生豬產量也快速增長。1985,全縣農業總產值131350700元,占工農業總產值的58.41%。農業生產結構得到初步改善,多種經營占農業總產值1985的60.7%。這壹比例比1976高出5%,比1950高出15%。農村出現了各種專業戶、重點戶、經濟聯合體,提高了農產品的商品率(1985中44.4%)。農村呈現出壹派繁榮景象。

2012年農業產值36.63億元。民國以前,尤溪縣只有造紙、造船、煉銀、煉鐵、燒石灰、制陶、鑄壺、釀酒、醬油、榨糖、榨油、木工、竹器、鐵器等作坊,還有家庭副業編織、席織、彈棉、棕衣編織等,都是個體戶,規模小,手工操作。民國時期出現了發電、印刷、兵工三個現代工業企業,規模也很小。尤溪和平解放前夕,全縣只有15手工業,150作坊,2家工廠。

尤溪和平解放後,尤溪縣委、人民政府積極扶持工業,當地工業發展迅速,不僅改造了私營工業,還積極興辦地方國營工業和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但是在如何發展工業生產方面也有教訓。比如1958的“大煉鋼”得不償失,手工業的“提前轉型”事倍功半,工業在“文革”中遭受挫折,都應引以為戒。十壹屆三中全會後,具有地方優勢資源的林產化工、竹木加工、造紙、建材、罐頭等產業蓬勃發展。企業的擴建和建設、技術改造以及新產品的引進和開發,不斷增加了工業的活力。在工業企業管理中,大多數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企業都建立健全了以職工代表大會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執行了國家制定的各項工業企業管理規章制度。同時,擴大了企業自主權,實行了經營承包責任制,辦好了鄉村工業企業,經濟效益顯著提高。工業產品的品種、產量和質量都有所提高。進入國際市場的有:松香、松脂、液壓泵、高低壓電瓷、日用瓷、罐頭食品、鎢精礦、白米、竹子、竹編和首飾盒工藝品。該省的傳統產品有:“滿山紅”黃酒、“華杉”酒、新橋幹粉。1985全縣有林業、食品、化工、造紙、建材、電力、機械、陶瓷、電子、印刷、工藝美術、礦冶、縫紉等20個門類。企業4456家,職工22622人,工業總產值935361萬元(65438人),其中地方國有企業25家,職工3770人,總產值4219.46萬元,占工業總產值的45.11%。縣辦集體企業31戶,從業人員1.577人,總產值937.02萬元,占工業總產值的10.02%,全員勞動生產率4457元,比1981年增加338元。鄉(鎮)辦、村辦、聯合體、個體企業4400個,從業人員17275人,總產值4197.13萬元,比1978增長1.78倍,占工業總產值的44.87%。

2012年,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92家,實現工業總產值17208億元,工業增加值50.39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1.1%和22.0%。全縣三大主導產業實現工業產值6543.8+050.9億元,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87.7%,其中紡織服裝87.3億元,林業36.543+06億元,礦產及礦產品32.0億元。

尤溪經濟開發區成立於2003年。2006年經省政府批準,升級為省級開發區,規劃總面積72平方公裏,形成了1.35萬畝的“西園”、4800畝的浦頭園、8.2萬畝的城南園、5000畝的林坑園、2700畝的仙山園為主體園林。發達地區近2萬畝,企業150余家,從業人員2萬余人。以林產、紡織、食品加工為主導產業的產業集群初具規模。開發區多項經濟指標位於全省山區縣開發區前列,榮獲“福建省工業園區建設先進單位”、“福建省勞動關系和諧工業園區”、“海西十大品牌工業園區”等榮譽稱號,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為全國中小企業發展信息調查樣本采集點。據民國《尤溪縣誌》記載,宋代,本縣鄉鎮有商店;明清時期,商業迅速發展。當時,該縣的出口商品主要是茶葉、自制紙張、木炭、木柴、筍幹、蘑菇、木材和竹子;進口商品主要是食鹽、棉布、日用雜貨、水果、海鮮、中藥材等。商品運輸主要靠船運、漂流和肩挑。位於交通要道的村落逐漸形成了市場交易場所。在尤溪河兩岸的壹些大村莊,逐漸形成了貨物集散轉運的碼頭或小集鎮,各種店鋪紛紛設立。資金較多的商家在縣城設立店鋪和陣地,開展批發零售活動。壹些小企業商販也應運而生。這個縣逐漸形成了壹個商業中心。

民國時期,本縣兵災、土匪頻繁,社會極不穩定。盡管江西、撫州、永春等地的壹些商人已在尤溪縣設點經商,但由於山區交通擁擠,商品運輸困難,生產水平和人民購買力低下,市場仍不繁榮。特別是軍閥盧興邦統治時期,發行了地方貨幣,幹擾了市場。“廣裕”票停用作廢,“華通”票折價收回,使部分商人和農民蒙受損失。抗日戰爭勝利後,官僚和富紳湧入商業,利用手中的權力壟斷市場,隨意漲跌價格,排擠小商販,使市場日益萎縮。到民國35年(1946),全縣大小店鋪只有693家,民國37年減少到570家,民國38年初減少到280家。

1949年7月5日,尤溪和平解放,縣人民政府首先保護原有商業。同時,在“發展經濟,保證供應”的方針指導下,逐步建立國營商業和供銷社商業,統壹購銷糧油木材,壟斷農業生產資料,對制止不法商人囤積居奇,穩定市場物價,保證物資供應,起了很大的作用。從1954年8月開始對私營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到1956年底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和供銷社逐步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但在“大躍進”和“文革”期間,商品生產被錯誤地作為“資本主義尾巴”切斷,限制了許多農副產品的上市。這兩個時期,市場物資幾乎只有國營商店和供銷社經營,給人民生產生活帶來不便。

1978以後,在商業工作中實行“對外開放,對內搞活”的方針,恢復了國有、集體和個體經濟成分並存的局面。實行多種經營方式和承包責任制。1985,全縣零售網點2835個,是1956的2.4倍。24個市場全部開放,城鄉市場空前繁榮,國內外貿易蓬勃發展。與1956和1985相比,全縣農副產品收購總額由14900元增加到46868600元;社會零售商品總額從835.5萬元增加到9285.03萬元。外貿出口總值從1958年的19.6萬元增加到1985年的632.6萬元。1956國有業務虧損414000元,1985盈利708000元。供銷合作實現利潤由1953年的51萬元增加到1985年。

2012年,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10369億元,比上年增長25.5%。全年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441個,比上年增加7個,增長1.6%。全年房地產建設項目18個,比上年增長12.5%;房地產施工面積96.22萬平方米,增長8.8%。2001年新開工保障性安居工程837個,其中廉租房90個,公租房100個,經濟適用房312個,限價商品房170個,城市棚戶區150個,國有林區棚戶區15個。

2012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27.96億元,比上年增長19.7%。全年限額以上貿易單位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額8.99億元,占總量的32.1%,增長36.5%;限額以下貿易單位社會消費品零售額1.897億元,占總額的1.1%,增長67.9%。全年接待入境遊客401萬人次,同比增長31.3%;旅遊收入達到2.42億元,同比增長30.7%;帶動農民增收8500萬元,同比增長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