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不辦理異地就醫結算,就不能直接使用醫保卡,因為醫保壹般是市級統籌。
我國提出了完善市(地)級(以下簡稱市級)統籌,規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範圍內異地就醫結算,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以城鄉統籌為重點,以退休人員異地安置和異地住院費用為重點,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為依托,分層次推進異地就醫結算服務的相關政策。按照分級診療的要求,做好異地轉診患者的醫療費用結算管理。要在方便異地就醫結算的同時,不斷提高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水平,完善醫療服務監控機制,防止騙保行為,維護參保人合法權益。
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聚集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在政府的資助下,患病的社會成員可以從社會上得到必要的物質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進壹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的指導意見。
三、規範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各省要按照全國統壹規範,建立和完善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統籌支持省際間醫務人員信息、醫療服務數據、費用結算數據等信息交換,通過平臺開展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各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的指導,按照國家要求建立統壹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信息標準庫,完善異地就醫相關結算方式和辦理流程。要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建立和維護支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數據庫。定點醫療機構名單應當向社會公布。
異地就醫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以參保地政策為準。各統籌地區要建立規範的異地就醫提交辦法。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同意異地就醫後,參保地經辦機構通過省級平臺將人員信息傳輸至異地就醫地經辦機構。就醫地經辦機構負責為異地醫務人員提供經辦服務,監督相關醫療服務行為,並及時、如實向參保地經辦機構傳遞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