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內容,也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基本內容。在當今世界,如果沒有養老金,談論社會保險或社會保障幾乎是不可想象的。由於現代社會不可逆轉的人口老齡化和家庭小型化趨勢,傳統的家庭保障在滿足老年人基本需求方面陷入了困境。因此,社會不得不照顧這些為社會經濟發展和人類發展做出過貢獻,但現在由於生理或社會原因而無法再依靠勞動作為主要謀生手段的老年人。這是養老保險產生和發展的社會經濟背景。養老保險是旨在保障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在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後,仍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足以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社會保險項目。這個概念的定義包括三層含義:①法定範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涯後,養老保險自動生效。這裏所說的“完全”,其特點是與生產資料分離,是為了“退休”;這裏的“基本”是指參與生產活動不再是社會生活的主要內容,而是為了“養老”。必須強調的是,法定年齡限制是實際標準。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老年人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3)養老保險是通過社會保險實現的。
法律客觀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作為壹種與企業掛鉤的退休保障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參與者退休後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工作時,人們將企業繳費和部分收入存入企業養老保險賬戶,通過相關機構的投資運營獲得收益,退休時再從賬戶中取錢。在投資工具上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可以最大程度地調動社會資本,實現資本配置的最優化。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對國家而言:(1)國家鼓勵有能力的企業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保障和提高退休職工的生活水平和質量,充分體現了我國倡導的“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營造了和諧的社會氛圍,有利於人民安居樂業和社會穩定進步。(2)隨著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的深入,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後,外資和外國企業的大量進入,使市場競爭更加激烈,許多有實力的中國企業也將“走出去”,中國企業將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建立國際通用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無疑將有助於中國企業更好地與國際接軌,從而提高其國際競爭力。中國企業的改革和發展要遵循自身的發展規律,量力而行,同時要大量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包括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成功經驗,發揮這壹制度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積極作用,促進企業的業務發展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3)有利於應對人口老齡化危機。當人口老齡化趨勢加劇,繳費人數變化不大,退休人數劇增時,必然導致支付危機。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作為壹種與職業掛鉤的退休保障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參保人退休後維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其次,對於企業來說:(1)提升企業競爭力,現代企業之間的競爭,很大程度上已經演變為人力資本和高素質人才的競爭。保險制度將企業利益和員工個人利益有機結合,將員工的實際利益和預期利益統壹起來。它已成為企業調動員工積極性和創造性,吸引和留住高素質人才的有效激勵機制。既能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和競爭力,又能增強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和忠誠度。(2)增強企業凝聚力,可以進壹步實現員工參與企業利益分配和管理,從而將企業和員工的利益更加緊密地結合在壹起。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可以通過完善和提高職工的綜合福利保障體系,解除職工養老的後顧之憂,更好地穩定職工隊伍。再次,對於個人:(1)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由個人繳費和企業繳費兩部分組成,即除個人繳費外,企業還會相應為員工匹配繳費金額。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作為基本養老金的補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彌補未來社保替代率的不足,提高退休後的養老生活水平。(2)保證“養老錢”的安全。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采用信托方式運營,財權分離的制約機制能有效降低運營管理風險,有效保障職工自身利益不受侵害。(3)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資產只能用於支付受益人的養老金。它不會因為公司管理層變動或者企業破產而改變其賠付目的,這也是區別於普通商業保險的壹大優勢。(4)從投資角度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人都是各大壹級基金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而且他們的專業能力得到了市場的充分肯定,投資收益也是大多數個人投資者無法比擬的。作為機構投資者,無論是所涉及的投資產品種類和範圍,還是其專業技能和通過規模經濟大幅降低投資風險的能力,個人投資都難以企及。有利於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獲得穩定收益。需要提醒的是企業年金的個人所得稅: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的規定,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屬於補充養老保險性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企業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在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的當月,計入職工個人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職工個人繳納的企業年金費用不得在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職工退休或出國定居並按規定提取年金的,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