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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介紹

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白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升格為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批復》(國函[2065 438+00]165 438+00)文件精神,設置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黨工委、管委會,協同工作,向市委、政府派出機構。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高新區發展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對高新區實行統壹管理,行使部分行政職能。

壹、主要職責

(壹)負責協調與科技部火炬中心、中科院及相關部門的聯系,定期匯報高新區的發展情況,爭取科技部火炬中心和中科院的技術和資金支持;

(二)貫徹國家和省有關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負責高新區國民經濟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三)負責高新區土地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高新區土地征用、開發、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重大事項的決策和實施,並報相關部門備案;

(四)負責項目規劃的編制,以及項目設計、建設、施工等管理工作。依法行政,並負責高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五)負責編制和實施高新區投資計劃,負責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等事項,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高新區資金、技術和人才,負責研究制定高新區優惠政策,經市政府批準後組織實施;

(六)負責編制高新區財政年度預決算,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後組織實施,有效調控和綜合平衡高新區經濟運行和財政收入;

(七)負責高新區區域環境保護、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核和審批等相關工作;

(八)負責高新區內企業的設立、結算和審核,協調、管理和服務高新區內的企事業單位,指導和協調高新區內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的工作;

(九)負責高新區安全生產、社會保障和計劃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高新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的管理;

(十)負責在高新區逐步建立人才交流、培訓、信息、保險、法律、公證、資產評估、財務會計等服務機構,為投資者提供服務;

(十壹)負責研究制定高新區科技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和實施科技孵化器項目,指導企業做好專利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和科技成果推廣工作。

(十二)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決議,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白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設7個內設機構:辦公廳、經發局、科技局、規劃建設局、國土環保局、投資合作局、財政局。

(壹)高新區綜合辦公室1,負責制定機關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做好管委會日常管理工作,對管委會決定的重要事項進行監督;2、負責幹部人事、勞動工資、人事聘用、社會保障、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申報和管理、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年度考核;3.負責公章、文電、會議、檔案、打印、保密、接待、後勤服務、設備、資產和車輛管理;4、負責黨、團、工、團和各級人大及CPPCC委員提案的辦理;

(2)高新區經濟發展局1,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高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劃和重點產業專項發展規劃;2.負責高新區的經濟建設、產業結構和產業政策,包括工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研究;撰寫高新區重要文件、報告和領導文章;3、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高新區項目的準備和申報;4、負責高新區企業的指導和管理;負責外貿、技術監督、質量管理和其他經濟管理工作;

(3)高新區科技局1。根據國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和實施全區科技發展的戰略、政策和措施,推進高新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2、研究制定高新區高新技術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相關部門制定並實施高新區創新資金(科技三項經費)和各類科技專項資金的管理;3.編制並組織實施高新區科技攻關、新產品開發、成果中試、高新技術開發、軟科學研究等科技計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規劃、申報和管理;加強組織、申報和爭取國家、省、市科技發展計劃的引導資金和項目;4.指導高新區企業的科技工作;負責高新區科技中介服務業的發展和管理;負責組織產學研聯盟;;5.負責科技孵化器建設、項目引進和科技企業認定。

(4)高新區規劃建設局1,負責編制高新區建設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做好建設規劃的審查和銜接工作;2.負責項目建設用地的規劃、勘探、選址、定點工作,辦理選址意見,辦理規劃許可證,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並報有關部門備案;3、負責工程招投標、人防管理、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和消防協調工作;4.負責高新區基礎設施和公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協調解決水、電、暖、汽、通訊設施正常運行和項目建設生產中遇到的相關問題;負責高新區的綠化和環衛工作;

(5)高新區國土環境保護局(補充:白銀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白銀市環保局高新區分局)1,負責編制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2.負責高新區土地征用、劃撥、出讓的審批,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證;3、負責地籍管理,監督檢查土地使用情況,調整和處理土地糾紛,查處違法用地;4、負責高新區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和審批,監督檢查環境保護工作;5.負責高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

(6)高新區投資合作局1,負責投資項目的談判、簽約、立項、備案;2.負責高新區招商引資相關政策的制定、實施、協調和落實;負責重大項目的跟進和實施;3.負責高新區招商引資的宣傳策劃、項目庫建設和統計調查;

(七)高新區財政局1,負責編制高新區年度財政預算(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分析上報預算執行情況;2、負責高新區財政專項資金投入項目的管理,基本建設項目預決算審計,負責高新區財政內部審計;3、負責高新區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的審核、申報、簽訂貸款協議和財務核算、提款報賬、辦理還本付息等資金管理工作;4.負責高新區建設相關財稅優惠政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高新區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