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稱 評 定 方 法
綜合素質獎學金 特等獎1%,壹等獎5%,二等獎 10%,三等獎20%,模塊素質獎按年級專業人數的24%評定。
單項獎學金 在精神文明、科技創新、文藝、體育、知識競賽、論文、通訊報道等某壹方面表現突出,獲得國家級、省級和校級獎勵者可獲得獎學金50~5000元,其中成績突出者可授予各類榮譽稱號。
臺北同鄉會晉才獎學金 每年評定1次,每次4名,金額為3000元/人。
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每年評定1次,每次2名,金額為1000元/人。
殘疾人教育獎學金 由省殘聯籌措,郭臺銘先生捐助與高校聯合實施。每年評定壹次,分四個等級,金額在800~4000元之間。
殘疾人教育助學金 由省殘聯籌措,郭臺銘先生捐助與高校聯合實施。每年評定壹次,分三個等級,金額在800~2000元之間。
王憲夫婦女子獎學金 每年評定1次
趙宗復基金會獎學金 每年評定1次
電機工程教育獎學金 每兩年評定1次
“富士康”教育獎學金 每年評定1次,每次48名,金額為4000元/人。
“富士康”清寒助學金 每年評定1次,每次62名,金額為3000元/人。
國家獎學金 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名額每年評定1次,金額為8000元/人。
國家助學金 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名額每年評定壹次,金額為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三個等級。
國家勵誌獎學金 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名額每年評定壹次,金額為5000元/人。
國家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均可貸款,原則上按在校學生總數的20%比例,每人每年最多可貸6000元。
勤工助學基金 每年從學雜費總額中提取10%作為勤工助學基金。
“明和”助學金 全校9人,每年4000元/人,四年資助16000元/人。
減免學雜費 根據學校規定,在校學生總數的1.5%可享受減免學雜費。
優秀特困生獎學金及“艱苦奮鬥,勵誌成才”十佳標兵 按學生人數3%評定,金額為每年500元/人;在評選出的學生中遴選十名學生再獎勵500元/人,並授予“艱苦奮鬥,勵誌成才”十佳標兵稱號。
特困生等級補助 按每年級的學生總數的3%比例評定,補助按月執行,分為每月102元/人、72元/人、52元/人三個等級,每年按10個月計算,原則上連續補助4或5年。
宋慶齡基金會“豐田助學金” 在中西部20所名校中設立的助學金,2006年-2014年期間每屆資助10名,***資助5屆,每人每年5000元,原則上連續資助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