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投資者畢竟專業機構在投資基金的能力和研究深度上,普遍要好於我們這些個人投資者。因此,如果我們機構投資者篩選基金的時候,發現基金占比中有機構投資者,而且比例不低,那麽就可以間接說明機構投資者很看好這只基金,這只基金的持有人結構發生了變化,機構投資者從2019年開始關註並投資了這只基金,占比為14.64%,在2020年6月底披露的數據中,我們發現機構投資者的占比在穩步提高,占比達到39.67%,機構投資者也就是說機構投資者在用真金白銀來支持這只基金,而且是持續看好。
當然,需要說明的是,並不是說機構投資者越多越好,比如有些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占比超過60%甚至超過70%,這樣機構投資者的基金我們在選擇的時候也要謹慎,因為機構投資者占比過高,壹旦機構投資者需要贖回資金,那麽會給基金帶來較大波動,影響基金的穩定性。
機構投資者的特點有哪些?
壹、管理專業化。不管是自由資金還是募集到的資金,機構投資者管理的資金規模都是相當大的。大部分的機構投資者都會有自己的調研部門,並將信息收集、投資決策、產業調研、投資理財等區分開來,交給各自的專屬部門去負責。
二、結構組合化。大規模的資金進入市場所要承擔的風險也會很大,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風險,機構投資者通常會在投資過程中對多種產品進行合理的結構化的組合。
三、行為規範化。因為機構投資者對價格影響巨大,國家對它們的監管是十分嚴格的,而且從多個層面出發;機構投資者還有完善的內部自律制度,以保障自身信譽和客戶利益不受損害。
機構投資者的誕生本質上是金融創新的產物,而且反過來進壹步促進了金融創新的發展,兩者之間是壹種良性的互動關系,這也是國內機構投資者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