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上9: 30-11: 30,
2.下午時間:13: 00-15: 00。
3.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布的周六、周日和休息日不得交易。
上海和深圳股票市場
交易日:周壹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9: 15-9: 25為集合競價。
9: 30-11: 30為前置市場,競價連續進行。
13: 00-15: 00為後市,連續競價(14: 57-15: 00為收盤集合競價)。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15: 00-15: 30,在上述時間內接受大宗交易申報。
大宗交易用戶可於交易日14: 30-15: 00登錄大宗交易電子系統,做好開始前的準備工作;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15: 30-16: 00通過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大宗交易情況或接收當日交易數據。
中國香港股票
周壹至周五:早市9: 30-12: 00,下午市13: 00-16: 00,周六日及香港公眾假期休息。香港證券交易所規則:
1.實際交割時間為交易日(t+2)後的第二個工作日;T+2日之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以及對所購股票的轉托管。
2.港股交易可以做T+0循環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為:
壹:集合競價階段(9: 15-9: 25)
1,9: 15—9: 19可以申報註銷;9:20-9:25可以申報,但是不能取消賬單。
2.14: 57至15: 00實行集合競價。可以申報,但是不能取消。
二:連續競價階段(9:30-11:30;13:00 — 14:56:59)
三:其他時間階段
1,9: 25: 01—9: 29: 59期間,接受單據的申報和撤銷。
2.11:30:01—12:59:59期間,接受申報和取消。
3.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或取消訂單。
4.大宗交易申報時間:9: 15-11: 30和13: 00-15: 30。
四:成交原則——價格第壹,時間第壹
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
1.集合競價中首次上市或除息上市的開盤價。如果按照集合競價方式生成開盤價,則未成交申報仍然有效,競價將按照原輸入的時間順序繼續進行。
采用集合競價方式未能產生開盤價的,應當通過連續競價產生開盤價。
2.連續競價時,應在當地成交價或當時透露價格的兩個連續升降單位內,按下列原則確定價格。
a、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有優先權。
B.當買方(賣方)申報的價格高於(低於)賣方(買方)申報的價格時,應采用接近當前市場最新交易價格或當時透露的價格。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證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