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住房公積金的計算方法是:借款人借款金額不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70%。在最高貸款限額內,根據借款人夫妻雙方的還款能力系數和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計算確定每個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具體計算公式如下:夫妻雙方每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之和×12月×實際可貸年限×0.5,最高申請貸款系數不超過45萬。實際可貸年限與貸款年限之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退休前申請貸款。每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二、合肥公積金貸款算法?
貸款額度與職工還款能力和存款余額掛鉤。貸款額度不高於我市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按以下兩個公式計算的低值確定實際貸款額度。
答: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夫妻雙方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還款能力系數×實際可貸年限。
b:借款人公積金賬戶的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借款人配偶公積金賬戶的繳存時間倍數。
三、合肥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合肥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5萬元,夫妻雙方貸款最高額度為55萬元。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為: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繳存時間倍數×借款人配偶公積金賬戶繳存時間倍數;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夫妻雙方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還款能力系數×實際可貸年限。
以上兩種方法都可以用來計算合肥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當然,個人貸款和夫妻貸款是不壹樣的。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城鎮失業居民和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個人繳存由單位代扣後,與單位繳存壹並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規定連續繳存,除職工退休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或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蓄資金,具有兩個特點:
壹是累積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支付,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用賬戶,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特殊。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只能用於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存儲期間支付租金。職工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者遷出原所在城市的,方可從賬戶中提取住房公積金。
按照我國規定,無論國企還是私企,所有企業都要為職工繳存和繳納住房公積金。
企事業單位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的性質,屬於企業成本支出。
四、合肥公積金計算方法
合肥公積金計算方法:合肥住房公積金計算方法規定,借款人借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屋總價的70%。在最高貸款限額內,根據借款人夫妻雙方的還款能力系數和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計算確定每個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具體計算公式如下: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夫妻雙方月工資收入之和×12個月×還款能力系數×實際可貸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