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可能會對我的回答感到失望,因為根據國家《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出現役後報考國家公務員、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殘疾軍人中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壹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國家確定的邊疆地區、沙漠地區、邊遠地區的縣(市)和軍隊確定的特、壹、二級海島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在錄取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待;接受學歷教育的,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助學政策。現役軍人子女入學、入托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教育部門制定。
只有4級以上殘疾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才能獲得加分,加分程度由各地區根據當地考生的出勤率自主確定,最高不超過十分。別人對我們殘疾軍人子女沒有優待。
4級殘疾軍人的孩子上小學有什麽照顧?壹個五級傷殘軍人回答妳:
《國家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壹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國家確定的邊疆地區、沙漠地區、邊遠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壹、二級海島部隊的縣(市)現役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錄取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待;接受學歷教育的,同等條件下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助學政策。
也就是說,已經過了四級以上的殘疾軍人戰友的子女,只能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獲得加分,上小學沒有法律上的優待,但這並不是說他們沒有交情。畢竟大部分老師和領導還是尊重我們殘疾軍人的,所以只要妳把握好溝通的方式(不要有理有據,居高臨下),還是可以獲得小學領導和老師的優先權的。
祝妳心想事成!
四級傷殘軍人的子女就業好像沒有什麽優先權。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就業無待遇;但還是有壹些優惠政策讓他們的孩子讀書,比如高考加分;此外,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待遇。
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有哪些優惠政策?壹個因戰爭而五級傷殘的士兵回答妳的問題: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殘疾軍人(在家供養的)死亡後,只有四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2005年以前只有壹級革命傷殘軍人,現殘疾軍人中的三級革命傷殘軍人),停發護理費,其遺屬繼續領取死者撫恤金。四級以上的殘疾軍人子女,只有高考加分的優待!
壹級傷殘軍人的孩子是國家養的嗎?根據自身情況和收養法的規定,明確: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1998-11-04生效日期:1999-04-01時效:目前有效。
(1991 65438+2月29日NPC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0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可以打電話到當地民政局詢問壹至六級殘疾軍人的補助情況。
殘疾軍人子女能否享受待遇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上學或者殘疾沒有生活費來源的,對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給予定期撫恤金。由縣級人民民政部門發放《定期撫恤證》
三級傷殘和四級傷殘軍人的區別。三級殘疾軍人的殘疾程度高於四級殘疾軍人。詳見《軍人傷殘等級標準》。
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和總後勤部
《軍人傷殘等級標準》
民發[2011]第218號
三、具有下列殘情之壹,嚴重器官缺損或畸形,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癥,特殊醫療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為第三級:
1.中度運動障礙;
2.截癱或偏癱肌力3級;
3.雙手肌力3級;
4.後組雙側腦神經不完全麻痹或單側腦神經完全麻痹;
5.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病程≥2年,經壹年≥3次系統治療,癥狀仍未完全緩解或有危險、沖動行為,生活、勞動疲憊。
大部分的動態和社交技能都喪失了;
6.壹只手缺失(腕關節平面),另壹只拇指缺失(包括掌骨);
7.雙手拇指、食指(包括掌骨)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
8.立方上缺失(包括肘關節離斷);
9.壹腕關節平面缺失或壹手功能完全喪失,並伴有另壹手中度功能障礙;
10.髖、膝兩關節缺失或無功能,另壹關節嚴重功能障礙;
11.單側腕上缺失合並單側踝上缺失;
12.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70%以上,四肢主要關節中有兩個以上關節功能障礙;
13.面部疤痕> 80%,有中度毀容;
14.壹只眼有或無光感,另壹只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或半徑≤10);
15.雙眼矯正視力< 0.05或雙眼視野≤16%(或半徑≤10);
16.壹只眼摘除或眶內容物摘除,另壹只眼矯正視力小於0.3或視野小於24%(或半徑小於15);
17.呼吸完全依靠氣管插管或人造口;
18.沒有吞咽功能,完全靠胃管進食;
19.同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
20.壹側或下頜骨完全缺損伴口腔面部軟組織缺損> > 750px2;
21.肺功能嚴重受損,呼吸困難ⅲ級;
22.單側全肺切除伴胸部整形,或單側胸部整形(肋骨切除≥6)伴中度肺功能損害;
23.心功能ⅲ級的器質性心臟病或左心室射血分數≤40%的心室擴大(包括高原心臟病心功能ⅲ級);
24.無永久性起搏器的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25.主動脈夾層動脈瘤(未手術);
26.心、腦、腎任壹器官嚴重損害的3級高血壓(包括3級高原高血壓);
27.腹壁全層缺損≥1/2,無法修復;
28 .肝切除術後或膽道損傷伴肝功能中度損害;
29.小腸大部分切除,殘留小腸100-3750 px;
30 .慢性腎功能不全(腎功能失代償6個月以上);
31.腎移植後,腎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32.永久性輸尿管造口術;
33.全膀胱切除術;
34.伴有復發性肝性腦病或頑固性腹水的失代償性肝硬化的Child-Pugh C級;
35.嚴重炎癥性腸病(糖皮質激素依賴、抵抗或使用期間持續活動);
36.多次腹部手術、腹部炎癥或腹部放療引起的復發性腸梗阻伴營養不良;
37.塵肺III
38.塵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害或呼吸困難ⅲ期;
39.塵肺ⅰ、ⅱ期伴活動性肺結核;
40.放射性肺炎後兩肺葉纖維化,肺功能中度損害或呼吸困難ⅲ級;
41.淋巴瘤ⅲ~ⅳ期需要定期化療;
42.胰島細胞瘤術後復發(包括增生);
43.糖尿病有以下並發癥之壹:心功能ⅲ級、腎功能不全失代償、雙眼增生性視網膜病變、下肢壞疽導致截肢。
四、具有下列殘情之壹,嚴重器官缺損或畸形,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癥,有特殊醫療依賴和少量護理依賴者,為四級:
1.中度智力下降;
2.重度癲癇;
3.完全混合性失語或完全感覺性失語;
4.雙手部分肌麻痹的肌力為2級;
5.單肢癱瘓肌力2級;
6.雙足全癱肌力2級;
7.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病程≥2年,經壹年≥2次系統治療後,仍有突出的妄想、持續或反復出現的幻覺和思維。
貧困、意誌減退、冷漠等癥狀,部分喪失生活、勞動和社交能力;
8.兩拇指腕掌關節平面完全缺失或無功能;
9.前臂喪失或手功能完全喪失;
10.膝蓋以下壹條腿缺失,另壹條前腳掌缺失;
11.壹條下肢高位截肢;
12.壹只腳踝平面缺失,另壹只腳功能完全喪失;
13.膝蓋以下缺失;
14.脊髓損傷後不完全截癱,雙下肢肌力4級伴大小便功能障礙;
15.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60%以上,四肢主要關節中有壹個關節功能不全;
16.面部瘢痕> 60%,有輕度毀容;
17.壹只眼有或無光感,另壹只眼矯正視力小於0.3或視野≤32%(或半徑≤20);
18.壹只眼矯正視力小於0.05,另壹只眼矯正視力小於等於0.1;
19.雙眼矯正視力< 0.1或視野≤32%(或半徑≤20);
20.雙耳感音神經性耳聾,雙耳聽力損失≥90 dbhl;
21.吞咽困難,只能流食;
22.壹側上頜骨部分缺損伴口腔面部軟組織缺損> > 500px2;
23.下頜骨缺損200px以上,伴口腔及面部軟組織缺損500 px 2以上;
24.雙側顳下頜關節僵硬,根本無法張口;
25.舌缺損>全舌的2/3;
26.雙側完全性面癱;
27.肺功能中度損害,呼吸困難ⅱ級;
28.單側肺切除或雙側肺葉切除伴中度肺功能損害,呼吸困難ⅱ級;
29.嚴重胸部創傷伴ⅱ級呼吸困難;
30.食管重建術後狹窄,只能吃流質食物;
31.心臟移植後;
32.單肺移植後;
33.mohsⅱⅱ型房室傳導阻滯或病竇綜合征需要植入,但因禁忌癥不能植入永久起搏器;
34.非器質性心臟病反復發作,治療無效引起的不穩定室性心動過速或心室顫動;
35.全胃切除術;
36.大部分小腸切除術,包括回盲部切除術或右半結腸切除術,殘余小腸為150-5000 px;
37.全結腸切除術、直腸切除術和回腸造口術;
38.外傷後嚴重大便失禁;
39.胰島素依賴的胰腺次全切除術;
40.腎移植後;
41.永久性膀胱造口術;
42.神經源性膀胱伴腎積水和殘余尿量> > 50ml;
43.***丟失;
44.50歲以下不孕婦女雙側卵巢切除或功能喪失;
45.會陰和* * *嚴重攣縮變形,修復困難;
46.***閉鎖;
47.伴有胰腺功能障礙、糖尿病或中重度營養不良的慢性胰腺炎,需要用胰島素或消化酶長期替代治療;
48.塵肺ⅱ;
49.塵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害或呼吸困難ⅱ期;
50.失代償性肝硬化的child-pugh B級或C級,伴有食管和胃靜脈曲張出血、肝性腦病或腹水;
51.粒細胞缺乏癥,長期依賴藥物治療;
52.急性重度骨髓放射病;
53.慢性髓系白血病治療後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後復發的研究進展:
54.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血紅蛋白持續低於60g/L,需要長期治療;
55.頻繁發作的陣發性夜間血紅蛋白尿,血紅蛋白持續低於60g/L,需要長期治療;
56.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血紅蛋白持續低於60 g/L,需要長期治療;
造血幹細胞移植後慢性廣泛移植物抗宿主病57例;
58.伴有糖尿病腎病或雙眼增生性視網膜病變的I型糖尿病;
59.功能性垂體腺瘤和腎上腺功能性腫瘤(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癥、皮質醇增多癥、嗜鉻細胞瘤等。)因禁忌癥不能手術或手術後。
復發。
殘疾軍人的孩子考軍校要不要照顧樓主?
我看了資料。不好意思,我好像沒管好。。。。
看看我給妳整理的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1988發布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殘疾軍人主要享受以下待遇:1。在服現役期間,參加戰爭或者因公致殘,因過度勞累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辦理退伍手續,由所在縣、自治縣、市和直系親屬居住地予以退伍。2 .退出現役後未參加工作的殘疾軍人,由民政部門給予殘疾撫恤金;退出現役後參加工作或享受退休待遇的殘疾軍人,由民政部門給予殘疾保健金。繼續在部隊服役的殘疾軍人,由所在單位發給殘疾保健金。3.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需要集中供養的,國家設立專門機構予以供養;分散供養的,由當地群眾負責妥善安置,並按規定收取護理費。二等、三等殘疾軍人,居住在城鎮的,由所在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安排;居住在農村的,有條件的可以在企事業單位安排適當的工作。無法安排的,按照規定增發傷殘撫恤金,保障生活。4.乙級以上(含乙級)殘疾軍人享受免費醫療。三等殘疾軍人不享受免費醫療,傷口復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當地民政部門解決;因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本人支付有困難的,當地民政部門應當酌情給予補助。5.不享受免費醫療的復員傷殘軍人,因病治療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由當地衛生部門酌情減免。6.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因戰、因公致殘的殘疾軍人,享受本單位因公致殘職工同等的生活福利待遇。7.殘疾軍人因殘疾需要配制假肢、三輪車等輔助器具的,由民政部門審批並解決。8.殘疾軍人乘坐國有火車、輪船、長途汽車和國內客機,憑《革命傷殘軍人證》優先購票,並按規定享受優惠票價。9.殘疾軍人在與其他人同等條件下享有就業、就學、救濟、貸款和住房分配的優先權。殘疾軍人報考中等學校和高等院校的文化和身體條件應當適當放寬。10.享受《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的撫恤補助的殘疾軍人,生活仍有困難的,由當地人民給予優待。11.因戰致殘的殘疾軍人,經傷殘評定發證後壹年內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撫恤金的規定,對其家屬給予壹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壹年後傷口復發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軍人撫恤規定,對其家屬給予壹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因戰、因公致殘的殘疾軍人死亡後,其家屬按照病故軍人家屬的撫恤規定享受定期撫恤金。領取殘疾撫恤金的殘疾軍人死亡時,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喪葬標準給予家屬喪葬補助金。
最新規定指出,經區* * *同意,將屬於企業且在農村的革命傷殘軍人納入我區企業退休幹部醫療保險。屬行政事業單位的,醫療待遇按原渠道解決。在企業工作的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保險費由所在企業支付。企業負擔不起的,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負責支付。原在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醫療保險費由區財政部門按月撥付給區民政局用於支付。從2004年6月5日+10月起,在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醫療保險費由地方財政支付。
通知規定,2004年5月20日前,各單位負責到區社會保險基金局辦理本單位革命傷殘軍人醫療保險手續(攜帶革命傷殘軍人證、身份證復印件和兩張壹寸彩色近照),繳納醫療保險費後領取醫療保險憑證,從次月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二級以上在職革命傷殘軍人及其上級機關要進壹步做好管理工作,按規定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不得無故拒繳。
高考照顧六個殘疾軍人的孩子有可能嗎?壹個五級傷殘軍人告訴妳:
高考優待殘疾軍人只是殘疾軍人本人。
在這個時代,殘疾軍人中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被迫遵循法律。對於我們的孩子來說,除了1-4殘疾軍人這種不是獎金,只是學費優惠的,想都別想。
只有放棄幻想,高考才會有更大的收獲。
包括妳以後的路,也不要奢望老壹輩的光環,因為我們已經深刻體會到了夕陽西山的味道。不是,妳可以問問妳父親的經歷:主管部門的公仆,20年前對殘疾軍人(當時叫“革命殘疾軍人”)的態度,現在對殘疾軍人的態度?
希望妳如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