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保報銷比例85%;
2.二級醫院收費標準的門檻是400。醫保報銷比例70%;
3.壹類醫院的收費標準門檻是600。醫保報銷比例60%;
4、壹類醫院到省內就醫,收費標準起點為600。醫保報銷比例60%;
5、省外就醫壹類醫院,收費標準起點為600。醫保報銷比例為55%;
6、壹個保險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第壹次和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由個人承擔。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由統籌基金支付。壹個保險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
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和標準:
1.藥品分為甲類、乙類和丙類,其中甲類藥品為臨床治療所必需且應用廣泛,這些藥品的藥費均按醫保規定的比例報銷。乙類藥品先支付壹定比例,再按醫保報銷。具體報銷比例各地不壹樣。
2、診療項目是指住院治療時,所使用的醫療儀器、設備和醫用材料,主要以兩種方式報銷,整個項目全部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支付。統籌項目部分是先墊付壹部分,再按規定比例報銷;
3、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指住院床位費、門診和急診觀察床位費等,報銷範圍和標準因地而異。社保方面,醫保報銷範圍為醫保目錄內的項目,包括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