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低保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2022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壹、執行時間及標準。 調整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四檔分別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對應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19元、18元、17元、16元。 二、適用範圍。 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三、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包括國家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和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艱苦崗位、露天采礦、流動施工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補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以小時計酬為主,在同壹用人單位壹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工作不超過24小時的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除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構成項目外,還包括應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四、最低工資標準為應發標準。 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含試用期、學徒期、見習期、熟練期等以及以勞務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最低工資制度是維護勞動者最基本的勞動報酬權益的重要保障手段,最低工資標準是依法確定的保障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剛性底線。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抓好最低工資制度的貫徹落實,要及時跟蹤用人單位特別是小微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最低工資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指導貫徹落實,對違反最低工資制度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