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是給具有壹定財產的投資者所設立的投資機構,除此之外,信托產品由於投資有所限制,投資者很容易混淆,那私募和信托的區別是什麽?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業務是壹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壹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於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托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穩定,投資期限1-3年,投資門檻高(100萬起),發行規模大,常見起步都在1億以上。
私募又稱為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其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對沖基金壹般是按照私募基金的方式運作的。私募基金壹般只在“小圈子裏”(僅面向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籌集資金;投資起點通常較高,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等組織機構,壹般都要求具備特定規模的財產。
私募和信托的區別
1、產品管理人
信托產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產品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這是兩類產品最本質的區別。當然私募產品有的時候會以很多形式出現,比如過去大家耳熟能詳的陽光私募這類產品,由於通過信托平臺募集,所以有些產品的名稱中會帶有信托字樣,但它的管理人是私募投資公司。
另外就是壹些有限合夥私募,它們可能會以券商資管產品或是單壹資金信托的形式出現,但券商和信托公司在這裏也只起到通道作用,產品的管理人還是私募投資公司。
2、投資對象
集合信托產品基本都是投資實體經濟項目,這壹設計特點多年未變,但近幾年市場中也湧現出壹批以有限合夥形式投資實體經濟項目的。
私募產品從產品投資方向層面來看,很容易將它們和信托產品混淆,但這類私募產品與信托產品也有較為明顯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