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個人稅收遞延型保險」?
所有的企業和個人都可以盈利。
所謂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個人收入中用於購買商業補充養老保險的部分,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遞延至未來退出商業養老保險後繳納。說白了就是投保人在稅前購買養老保險產品,在領取保險金時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投保人有壹定的稅收優惠。這個產品在很多國家已經發展的相當成熟,最著名的就是美國的“401K計劃”。
與市場上現有的養老保險類型相比,該險種具有壹定的稅收優惠。專家認為,發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可以有效拉動內需,釋放存款。此外,也有利於改善民生,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更重要的是,養老基金的擴大可以為國家積累大量的長期建設資金,有利於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比如個人月收入6500元,每月拿出500元購買養老保險產品,那麽當月需要納稅的工資收入只有6000元。當他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時,他可以再次納稅。
對於被保險人來說,購買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最大的好處是降低稅負,因為購買這類產品的人大多是中青年,在領取保險金的時候已經退休,這期間大概有20-30年,通貨膨脹、提高個稅起征點等因素攤薄了稅收。
去年9月1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個稅起征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時,稅率也進行了調整。通過合理購買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會對每月的個稅繳納產生很大的影響。退休後,因為收入減少了,即使再交稅,數額也會遠遠低於現在。
所有的企業和個人都可以盈利。
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企業和個人的雙贏之舉:從企業的角度來說,購買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由員工自己投保,企業無需額外支付費用就可以提高員工的福利;對於個人來說,因為在稅前購買了養老保險,可以減免壹部分當期的個人所得稅。
目前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之所以沒有實施,並不是技術上難以操作。關鍵是月供金額還有爭議。業內曾有過壹個計算:以月收入6250元為例,扣除四金(按工資19%的比例計算)和個稅起征點3500元後,應納稅所得額約為1562.5元。
如果600元可以作為保險費稅前繳納,月收入6250元左右的話,應納稅所得額為962.5元,按照3%的稅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為28.875元。也就是說,如果購買個稅遞延型養老金產品,每月可以避稅22.375元。
以此類推,如果妳每個月買600元的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收入越高,避稅金額越大。
另外,如果實行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初步可行的辦法是通過個人工作的企業繳納保費,然後保險公司在收到保費時代扣代繳。而且,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將采取個人保單團險的形式,投保人在保費方面也可以享受團險較低的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