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通證的用途可以看出,發展初期,各家公鏈都選擇創建壹個組織(基金會)來推動公鏈的發展,而不是完全的去中心化。其中EOS通證總量的90%已經通過公募發行,籌碼更加分散。
各家公鏈的治理結構可以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以節點、備選節點為代表的線上治理結構;壹部分是以基金會為代表的線下治理結構,兩部分有機組合,***同完成公鏈的治理。
治理獎勵來源,各公鏈的選擇也有所不同,EOS由於前期90%的通證已經通過公募發行,故EOS選擇每年增發1%-5%的EOS,作為治理獎勵,而這也會導致EOS的通脹;而TRON和GXChain則選擇有基金會提供這部分治理獎勵,由於基金會所持有的通證也是有限的,若幹年之後治理獎勵從哪裏來,成為基金會們後續需要考慮的問題。
DPoS治理機制中,出塊節點主要負責記賬工作,備用節點則是整個治理系統的冗余,保證在出塊節點出現問題時,可以有足夠數量和質量的備用節點可以短時間內接替出塊節點的工作。所以在治理獎勵中,在保證出塊節點利益的同時,也需要考慮到備選節點的利益。
DPoS治理機制中,除了激勵節點外,還需要激勵持有通證的社區用戶。理論上公鏈治理的越好,社區用戶持有通證的價值就會增加,已經是對於參與投票的社區用戶的激勵了。但是具體實行過程中發現,上述激勵的手段並不足以激勵社區用戶踴躍投票(參考EOS節點投票前期,投票比例不足)。所以TRON做出的壹些新的嘗試,用戶參與投票,可以和節點平分投票獎勵,來增加社區用戶投票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