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降低免賠額標準。城鄉醫保整合後,起付線標準也將降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壹半。
詳情如下:
1,完成新農合和城鄉醫保整合,統籌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繼續對農村特殊人群實施保障,對低保戶、貧困戶、農村特困戶等困難家庭,實施應保盡保;
3.報銷額度有限。醫保報銷有起付線和封頂線,超出部分需要個人承擔;
4、實現門診慢性病報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壹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第三十壹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根據管理服務的需要,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範醫療服務行為。
醫療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必要的醫療服務。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核算外,其他社會保險基金按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單獨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現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現省級統籌。具體時間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