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考壹年4次,分別是3月、6月、9月、11月。
預約考試除4次全國統考和12月外,其余月份穿插了7次預約式考試。其中:7月分別有壹次預約式考試和全國統考。
2、人數限制權限不同
全國統考沒有人數限制,在考試報名期間均可報名,報名截止日前繳費成功,即可參加考試。
預約考試報名按照時間優先、繳費優先的原則,並且只接受個人網上預約報名。
座位有限,考生報名座位報滿,即不接受其他考生報名,所以預約考試是要搶座位。
考生自報名成功之時起至該次預約式考試報名截止日壹周前可選擇退考。單場報名名額已滿後,如有考生選擇退考,在報名有效期內將會再次開放該場次報名,接受考生報名。
3、考試地點不同
全國統考在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蚌埠、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佛山、蘇州、汕頭、宜昌、衡陽、徐州、淮安、贛州、金華、溫州、泉州、拉薩等48個城市同時舉行
預約考試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同時舉行。
4、考試科目限制不同
全國統考可以兩科壹起報名,對報考科目不限制,科目在不同時間段舉行。
預約考試(壹)每位考生每個考試日限報兩個科目;(二)同壹考試日的科目只能選擇壹個城市報考;(三)同壹時段多科目同時開考的場次,考生只能報考其中壹個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