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原人事局和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整合而成。是縣級以上政府的下屬部門,屬於行政單位,但其下屬機構是為事業設立的。
1998之後,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步伐進壹步加快。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壹,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需求越來越強烈。
同時,要求政府的公共職能進壹步加強。通過改革,減少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和脫節,增強政府協調能力和社會經濟宏觀管理能力的社會期待越來越強烈。
在這種情況下,本屆政府決定不保留人事部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而是成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時成立國家公務員局和國家外國專家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擴展數據
社會保障局的機構職能:
壹是制定全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少兒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家屬醫療補助資金統籌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準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政策、保險方案。
三、負責上述保險基金的籌集、待遇審核、支付和服務;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和服務。
四、負責工傷認定,並監督用人單位按規定向其未參保職工支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職工的工傷待遇和傷殘康復管理。
五、負責因病和因工負傷人員的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管理。
六、按合同的約定管理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
七、負責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繳納和管理。
八、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確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九、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和具體管理;負責管理全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和社會保險檔案。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百度百科-深圳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