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區地方專項計劃是指地方高校在實施地區招收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壹般只面向省重點高校,在國家專項批次之後。地方專項計劃在各省市實施地區招收農村學生,招生計劃壹般不低於我校壹批次招生規模的3%。
高校專項計劃是國家為了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農村學生上高校而出臺的優惠政策。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以下(含縣級市)高中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異的農村學生。
蘇區專項計劃是指江西部分縣市被列為蘇區,蘇區專項計劃只招收這些地方的考生,可以說是壹種特殊待遇。其實是省屬高校面向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縣招生的專項計劃,簡稱“蘇區專項”計劃。
蘇區專項規劃實施區域為中央蘇區振興發展54個原規劃縣:贛州市(18縣)、吉安市(13縣)、新余市(2縣)、黎川縣、廣昌縣、樂安縣、宜黃縣、崇仁縣、南豐縣、南城縣、資溪縣、金溪縣。凡在實施地區連續三年報名,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並在實施地區報考的學生,均可填報“蘇專”誌願。蘇區專項計劃是指江西部分縣市被列為蘇區,蘇區專項計劃只招收這些地方的考生,可以說是壹種特殊待遇。其實是省屬高校面向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縣招生的專項計劃,簡稱“蘇區專項”計劃。
法律依據: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通知。關於實施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四。積極引導和鼓勵特長生畢業後到貧困地區工作。
(壹)有關省(區、市)要根據本省實際,制定特長生畢業後回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的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特長生畢業後以多種形式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
(二)特長生在入學註冊時不轉移戶籍,其戶籍暫由原戶籍所在地保管。就業登記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工作區。特長生在校學習期間不轉學、不轉專業,與其他學生平等享受獎學金政策。
(三)特長生畢業後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服務的,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等優惠政策。有關省(區、市)要盡快制定或完善相關措施,確保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