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通常有兩個:壹是交管部門工作人員工作疏忽,上傳信息有誤;二是車輛被他人套牌。下面將分解兩種情況的處理方法:1。信息上傳錯誤的處理發現信息有誤後,可以及時查詢車輛登記地交管部門的電話,詢問具體負責違法信息登記的人員的聯系方式,及時與其取得聯系。通常情況下,妳可以當場檢查信息是否有錯,為什麽有錯。二、發現車輛套牌怎麽辦?如果我在網上查到違法信息,那就是我沒來過這個地方;如果員工信息沒有登記錯誤,那麽很可能您的車輛被套牌了。如果車輛登記了,處理起來會比較麻煩。壹般程序如下:1。收集妳不在現場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但不限於:車輛外觀照片、各種停車票、高速收費票、自己的行車記錄儀、停車場和小區的監控視頻。2.去交通隊核實違法信息,收集相關證據時,要盡快去被拍的交通隊核實信息,通過看違法照片確認自己是否被陷害,並向交通隊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尋求幫助。3.向交管部門投訴。無論妳用什麽手段確認自己確實已經登記,都需要帶上所有與車輛相關的手續,如行駛證、車輛登記證、保險單等材料,以及前期收集的相關車輛不在場證明證據,到被拍區域的交通隊進行申報。交通隊會根據車主提供的手續和證據,以及違法信息進行核實,確定妳是否真的套牌。可以選擇車輛註冊地的交管部門投訴,也可以去違法地投訴。4.如果申請變更車輛車牌成功識別為套牌,違章拍照所在的交通隊會顯示車輛車牌申請的說明,車主可持此證明到車管所變更車牌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及時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傷者改變現場的,應當註明地點。乘客、過往車輛駕駛員、路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的,可以立即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不能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及時報告執勤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
第七十壹條交通事故發生後車輛逃逸的,事故現場的證人和其他知情人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報告。舉報屬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獎勵。第七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後,應當立即派出交通警察趕赴現場,首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並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對當事人的身心狀況進行專業檢驗。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及時作出交通事故認定,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基本事實、原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搶救交通事故受傷人員,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延誤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施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且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事故發生後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應當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