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投保對象。
壹般繳費賬戶:2010 1之前被保險人在非註冊地就業參保,2010 1之後男女達到50周歲40周歲,中斷繳費期間被保險人達到50周歲40周歲。妳必須建立壹個普通支付賬戶。
臨時繳費賬戶: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首次在非戶籍地參保的,應在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
2.賬戶內統籌基金(單位繳費)的轉移比例不同。
壹般繳費賬戶:繳費比例高於或低於12%的,按照12%的標準計算轉賬金額。
臨時基本養老金賬戶:參保人員轉入跨省流動就業統籌基金時,屬於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且單位繳費比例超過12%的,按實際繳費比例計算轉移金額;不足12%的,按照12%計算轉讓金額。
3.法定退休條件。
壹般繳費賬戶:符合退休待遇領取條件的可直接註冊享受政策。
臨時基本養老保險賬戶: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支付賬戶期間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原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地方負責歸集合並臨時基本養老保險支付賬戶。其中,只有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歸集合並,並在辦理轉移手續的同時登記參保信息。
所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包括農民工,在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轉移個人賬戶金額的時候,他們還會轉移壹些單位來繳費。各地參保人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金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壹視同仁。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以下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點: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但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0年的,在當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原參保地繳費年限為10年的,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在各參保地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在戶籍所在地歸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區分社保戶口與普通戶口或臨時戶口的壹個簡單方法是確定其在當地首次參保時的年齡。
同時妳需要查看社保系統的繳費記錄,確保無誤。
如果是普通戶口,那就意味著以後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如果繳費年限符合當地規定,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當地退休待遇。如果是本地戶口,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年,壹般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沒有本地戶籍的,除了已經繳費15年以上的養老保險外,還必須符合當地參保人上壹年度繳費10年以上的條件,才能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如果是普通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在當地繳費10年後,可以繼續繳費至15年,然後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
如果是普通賬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本地繳費不足10年,只能跨省或省市轉移社會保險關系到以後的退休待遇,或者辦理退保清算。
成為臨時戶口意味著妳不符合以後本地退休的條件,所以妳只能把跨省市的社保關系轉移到妳以後的退休待遇上,或者進行二次待遇,或者退保清算。
社會保障(Social security)是指向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障計劃由政府組織實施,政府強制壹個群體將其部分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稅。如果社會保險基金滿足壹定的條件,被保險人可以從基金中獲得固定收入或損失的賠償。這是壹種旨在保證物質和勞動力再生產和社會穩定的再分配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