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基金會由5——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部、事業發展部、影視部、項目部、國防萬映辦公室
下屬企業:北京銀夢影視藝術有限公司
下設機構:吳天明青年電影專項基金
理事的資格: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本基金會主要捐助人;
(三)熱心電影公益事業;
(四)具有與理事工作相適應的工作閱歷和經驗,在業內具有壹定影響;
(五)富有事業心、責任感和創新精神,對基金會工作認真負責,保證基金會財產的正確使用和保值增值;
(六)廉潔奉公,辦事公道。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壹)第壹屆理事會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同選舉產生新壹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壹)權利
1、享有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舉辦的相關活動;
3、行使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4、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維護本會的社會聲譽和合法權益;
3、熱心支持本會各項事業和工作;
4、向本基金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理事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本基金會設監事1—3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壹)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後,方可任職。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擬訂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及資金的籌集、使用計劃;
(五)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及資金的管理;
(三)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四)負責日常財務預算和開支的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七)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