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證和復印件,如果辦理人沒有結婚的話不需要;
2、身份證明材料,已婚人員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這兩者都要包括,缺壹不可。需要註意的是,這壹點不是只針對已婚人士,未婚的單身人員也是需要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的;
3、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這壹項是針對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沒房,而是租房的話,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產權證的復印件;
4、離、退休證明,這壹條是對於已經離休或者退休的人來說的,這類人想要提取公積金的話,是需要向有關部門出示公司開具的離、退休證明的;
5、帶相關低保證明辦理,這壹條是對於生活困難、低收入群體來說的,但是重要的還是得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等壹系列復印件去辦理;
6、《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壹份,這份資料需要向公積金中心提取。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 5% 的;
8、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1、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綜上所述,對於離職人員來講,只要符合“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的條件即有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