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鄉居民和單位存款
1.活期存款年利率:0.35%。
2.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年利率:三個月1.10%,六個月1.30%,壹年1.50%,兩年2.10%,三年2.75%。
3.各項貸款年利率:壹年以內(含壹年)4.35%,壹至五年(含五年)4.75%。
4.固定工作兩便利:壹年內壹次性按同檔次利率六折優惠。
2.通知存款
1.單日年利率:0.800%。
2.七天年利率:1.350%。
農村信用社(英文為rural Credit coordinat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成員股份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成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進行的經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按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組織和規範農村資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開發,扶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成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村信用社分為以下部門: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國際金融部、政通農村信用社培訓學校、農村信用社信貸部,受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
管理系統:
早在20世紀50年代,中國人民銀行在農村的網點就改為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的宗旨是“農戶資金互助”,即農戶組建信用社,社員出資形成資本,社員可以貸款。
機構特征:
農村信用社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1.農民和農村其他個人共同組成以互助為主要目的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在民主選舉的基礎上由會員指定的人員管理和經營,對會員負責。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管理具體事務和業務運作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資金來源主要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份、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來隨著經濟發展,逐漸拓寬了借貸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什麽區別。
3.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成員,業務流程簡單靈活。農村信用社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和調節農村資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開發,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成員家庭經濟,根據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限制和打擊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