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衛生室和村中心衛生室醫療費用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用限額10元,醫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用限額50元。
2.在鎮衛生院就醫報銷40%,每次就診檢查費、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報銷30%,每次檢查費和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報銷20%,每次就診檢查費和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贈處方,限額1元。
6、鄉鎮合作醫療門診補償限額為5000元。
7.特殊疾病:壹個醫保年度內,特殊疾病門診免賠額為400元,符合規定治療範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相同。
二、農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1,住院醫保報銷比例
鎮衛生院報銷60%的醫院,40%的醫院,30%的醫院。
2、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患者,醫療費用壹次性或全年累計超過5000元的,應進行分期補償,即5001-10000元為65%,1001-18000元為70%。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和尿毒癥門診血液透析、腫瘤門診放化療年度補償限額為1.1萬元。
法律依據: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第二十七條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於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於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於60%。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