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職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社保,生育時已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以上。生育當月和繳納生育保險費當月不計算在內。失業人員須辦理失業登記,申請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補貼者須有當月生育保險繳費記錄;
2、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婦產科醫療機構分娩。
生育津貼領取流程:
1.申請材料準備:家庭需要準備相關申請材料,如出生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社保卡等。具體要求可以咨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社保經辦機構;
2.填寫申請表:家庭需要填寫相關申請表,並加蓋家庭成員指紋和簽名確認;
3.提交申請材料:家庭需將填寫好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至當地人力資源部門或社保經辦機構;
4.審核申請材料:當地人力資源部門或社保經辦機構對家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核實家庭身份和社保繳納情況;
5.領取生育津貼:審批通過後,家庭可攜帶身份證、社保卡到指定銀行窗口領取生育津貼。
出生登記材料:
1、身份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的準父母或父母;
2.結婚證:準父母或父母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醫院或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母親已順利分娩的證明;
4.戶口本:準父母或父母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5.其他證明材料: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準父母或父母的社保卡、工作單位證明等。
綜上所述,具體申請要求和材料可能會因地區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異。申請前可以咨詢當地相關政策和要求,確保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