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的計劃下,新加坡GIP投資移民提供了三種投資方案:
方案 A: 投資不少於新幣兩百五十萬元建立新的商業實體或擴大現有的業務營運。
方案 B: 投資不少於新幣兩百五十萬元於主要投資新加坡企業的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基金。
方案 C: 投資不少於新幣兩百五十萬元於壹家成立於新加坡的新或現有單壹家族理財辦公室。該辦公室必須管理不少於新幣兩億元的資產。
其中在方案C中,只要其離岸資產中有不少於新幣五千萬的可投資資產已轉入新加坡並在新加坡單壹家族理財辦公室持有,該離岸資產便可作為管理資產的壹部分。
方案A和方案B的要求,這邊暫不討論,有興趣的可以聯系我們新加坡福智霖獲取更詳細的信息。
在方案C家族辦公室的方案中,對家族理財辦公室的負責人資格要求為:
a)申請人必須擁有不少於五年的創業、投資或管理經歷;以及
b)申請人必須擁有不少於新幣兩億元的可投資資產凈額。(備註:可投資資產凈額包括除房地產的所有金融資產,如銀行存款、資本市場產品、集體投資計劃、人壽保險保單及其他投資產品所繳的保費。)
同時,方案C的申請人必須提交壹份詳細的五年商業計劃書。其內容須依據申請書表格B中所列出的項目,包括相應的預計就業人數,以及年度財務預測。該計劃書必須註明申請人在單壹家族理財室中的職能以及資產配置及投資策略,包括資產類別、投資行業和地理區域等。
需要註意的是,全球商業投資計劃的審批流程約九至十二個月。所遞交的申請將會接受盡職調查。若申請者提交的申請表格不完整,整個審批過程將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