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與襄城縣醫保局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合同,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違法醫療行為進行處罰;
沽源縣醫療保險局負責指導基本醫療保險業務。襄城縣醫療保險管理局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導下的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第壹,醫療保險
1,醫保是指社會醫療保險。它是勞動者患病時,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法規對其基本醫療需求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
2.醫療保險的特點: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特點,繳費以大部分單位和個人能夠低水平負擔的費用為基礎,覆蓋城鎮所有單位和職工,不同單位的職工都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被保險人完成繳費年限後可終身享受。其次,基本醫療保險具有“雙方負擔、統賬結合”的特點;本著“收支平衡”的原則。
3、醫保優勢:按統壹標準享受待遇。同樣的準入條件,同樣的收費,同樣的待遇,沒有高低之分。員工的門診費用可以從個人賬戶中扣除,扣除後由員工支付。職工住院費用按比例報銷:1,000元,86%的費用由三級醫院報銷;65,438+0,000到2萬元,88%的費用由三級醫院報銷;2到4萬元,92%的費用由三級醫院報銷。如果職工連續幾年沒有患病,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累計積累。
4.醫保缺陷:每次住院都有壹個基本免賠額,即壹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750元,三級醫院1,000元,這些費用需要員工自己承擔。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按比例報銷,進口藥品不報銷。如果金額超過4萬,就要自己掏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