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統籌是正常走社保的報銷的才能報,農村沒有社保就沒有大病統籌醫療保險。沒上的單位和用其他的渠道解決的醫保都沒有大病統籌這壹項。
目前大病統籌醫療保險只能做到市級統籌,不同的地區大病統籌的方法不同。但無論哪個地區,大病統籌醫療保險都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統籌”的做法。病統籌的原則是:互助互濟,風險***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
大病醫保辦理資料主要有:
1、職工的《醫療保險卡》、《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
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三張)(並加蓋公章)以及大病醫療統籌規定的其它材料;
3、出院診斷證明(緊急搶救應出具緊急搶救診斷證明)、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住院收費專用收據及住院費結帳單(住院報銷憑證);
4、 特種檢查、特種治療或使用貴重藥品的應出具審批表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