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登記
凡居住在中華人民***和國的居民,願意身故後無償捐獻器官者,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或登記站辦理捐獻意願登記手續。
填寫由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統壹制作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自願書》(建議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親屬的同意),填好後可郵寄、傳真或面交至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或登記站。
由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或登記站向報名登記者頒發統壹制作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卡”,並負責將自願捐獻者相關資料錄入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管理系統,並保存原始資料。
2、捐獻評估
當潛在捐獻狀態出現後,如果本人曾經有捐獻意向或家屬有捐獻意向,則可以由家屬或醫院的主管醫生聯系所在醫院的信息員或協調員,並上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或省級紅十字會)。
開展器官捐獻的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派專職協調員和專家評估小組前往潛在捐獻者所在醫院開展工作,醫院及所在地紅十字會應派專職工作人員予以協助。專職協調員負責核實潛在捐獻者是否存在影響捐獻的法律、倫理等問題,向家屬確認捐獻的意向,介紹捐獻的相關政策;評估小組負責評價潛在捐獻者是否有影響捐獻的醫學禁忌癥及是否處於待捐狀態等。
尚未開展器官捐獻工作的省份若發生具體捐獻案例,省級紅十字會應向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上報,由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協調其他已開展捐獻工作的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協助完成後續工作。
3、捐獻確認
評估工作完成後,按照《中國心臟死亡器官捐獻指南》和死亡判定標準及程序的規定,由捐獻者所在醫療機構判定死亡。
在協調員見證下,由捐獻者家屬代表填寫《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捐獻者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均應簽字確認,或委托代表簽字確認。
專兼職協調員匯集捐獻者的戶口本、身份證(出生證明)、結婚證、死亡證明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身份證等文件資料復印件,並上報捐獻者所在醫院倫理委員會和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
4、器官獲取
在捐獻確認工作完成後,由省級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派器官獲取組織按捐獻意願實施器官獲取工作,並摘取《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中同意捐獻的器官或組織。專職協調員見證獲取過程。獲取的器官應按照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專家委員會制定的相關技術規範規定,進行保存和運輸。
擴展資料
捐獻意願表達人和捐獻者的捐獻意願、捐獻行為、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和社會尊重。捐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體器官移植時,可以優先排序。醫療機構及相關醫務人員應當對捐獻者遺體進行符合倫理原則的醫學處理,尊重捐獻者的尊嚴。
民政部門應當免除捐獻者的喪葬費用,並為喪葬事宜提供便利條件。市紅十字會應當向捐獻者親屬頒發人體器官捐獻榮譽證書,設置捐獻者紀念設施,定期組織開展悼念活動。市紅十字會可以設立人體器官捐獻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用於救助經濟困難的捐獻者家庭。
紅十字會及相關單位根據需要,應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捐獻者親屬給予必要的關懷和幫助。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醫務人員依法開展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相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支持和協助,並提供便利條件。
百度百科-遺體捐獻
遼寧省人體器官捐獻網-中國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