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2年1月5日零時起(出票日期),取消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
2021年11月復征燃油附加費的標準為,除嬰兒、兒童、革命傷殘軍人等特殊群體外,成人旅客
800公裏(含)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800公裏以上航線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費。國內航線的燃油附加費恢復征收兩個月後,再度取消征收。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的相關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5日零時起(出票日期),取消征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
2015年2月5日起,國內各家航空公司將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費,旅客只需支付機票費用與50元民航發展基金即可出行。2015年2月1日生效的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為每噸3782元,低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民航局關於建立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每噸4140元的基準油價。業內普遍認為,國內航油綜合采購成本下降,是此次燃油附加費取消的關鍵原因,不過今後如果油價上漲,將適時重新收取該項費用。1月6日,有部分用戶反映在同程旅行App上購買機票時,顯示還在征收國家停收的燃油費。極目新聞記者從同程旅行了解到,系用戶誤解,並沒有收取燃油費,頁面顯示不明確的問題已上報公司相關部門。
法律依據:《關於免收中國內地國內航線燃油附加的通知》
自2022年1月5日起銷售的國內客票,國航將免收中國內地國內航線燃油附加。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壹十八條 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運輸工具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或者違禁物品。旅客違反前款規定的,承運人可以將危險物品或者違禁物品卸下、銷毀或者送交有關部門。旅客堅持攜帶、夾帶危險物品或者違禁物品的,承運人應當拒絕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