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門診。在社區醫院就診的居民,費用在200元以內的部分需個人承擔,200至900元之間的費用,基金支付比例為60%,在其他醫院就診的基金支付比例為50%。對於80周歲以上的居民,在社區醫院的基金支付比例為65%,在其他醫院的基金支付比例為55%。
2、門診大病。2萬元以上至4萬元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50%;4萬元以上至6萬元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55%;6萬元以上至8萬元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60%;8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65%;10萬元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為70%。
3、住院大病。起付標準根據醫院級別不同而有所區別,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1000元,基金支付比例為6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基金支付比例為85%;壹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基金支付比例為90%。
南京居民醫保報銷流程:
1、辦理人提交報銷單據等材料到深灰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醫保中心當日完成審核,結算,支付工作。
3、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並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後,予以報銷。
綜上所述,南京市2024年居民醫保報銷比例的調整,體現了醫保政策在不斷優化和完善,以更好地適應參保居民的醫療需求,確保醫療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